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泉师学位〔2012〕6号),我校将开展2018年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申请学位的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可参评。
二、评选比例
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比例,按照每4名毕业生推荐1篇硕士学位论文的比例。
三、评选组织工作
(一)各相关二级学院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每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酝酿、排序,积极推荐质量高、反映良好并具有创新观点的学位论文参加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活动。
(二)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方式
对获奖的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五、材料报送
各相关二级学院应于6月8日之前将拟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评选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式3份)。
(二)《泉州师范学院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见附件2)和《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3)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