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公布3名员工处理情况 一副院长因论文抄袭被免职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田雷,女,1966年2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现任长春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兼体质健康促进研究所所长。经调查核实,2013年,田雷在博士就读期间,公开发表的一篇学术论文存在抄袭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纪委全委会研究,并报党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田雷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长春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兼体质健康促进研究所所长职务。


曲玉成,男,1970年11月生,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长春师范大学后勤服务处维修服务中心主任。经调查核实,曲玉成在2015年理科实验楼防寒改造工程项目中,作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把关不严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经学校纪委全委会研究,并报党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曲玉成诫勉谈话处理。


陈忠志,男,1964年10月生,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长春师范大学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经调查核实,陈忠志作为我校基建岗位的领导干部,帮助投标我校后勤工程项目的乙方做预算书、结算书,违反了工作纪律。根据相关规定,经学校纪委全委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陈忠志诫勉谈话处理。 


,充分体现了长春师范大学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全体党员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心同德。,党的意识和党员观念不可能随着党龄增加而自然增强,只能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全校党员要结合“两学一做”教育,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观念,经常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才能无愧于员的称号。


二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牢记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坚定性,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坦荡做人、踏实做事,坚决守住做人、做事、用权的底线,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真正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确保“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到位。要结合通报的问题,严查立改,即知即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三要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各级党组织和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要严格规范权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学校纪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从源头上完善制度措施,健全制约机制。同时,坚持不懈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好纪律戒尺,,,为学校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保驾护航。(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毕成功)


 猜你喜欢

  •  

  •  松原市规划局一副局长接受调查 |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编辑:刘怡彤 审校:张饮杨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