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大连交通大学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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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大连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决定组织2018年大连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内容包括创新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独立完成。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和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范围及选题来源

(一)创新项目: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技术可行、效益可观、实践方案合理、实施条件具备,立项的项目可以选择性的参加2019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计算机设计竞赛、移动互联网创新应用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市场调查分析大赛、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等竞赛。项目来源主要包括:

1.学生自主发明、创作、设计的能够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项目以及多学科交叉类项目;

2.学生自主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 

5.校企合作项目;

6.社会调查项目;

7.探索性研究训练项目、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等已经通过结题验收且具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

8.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二)创业项目(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技术可行、效益可观、实践方案合理、实施条件具备,立项的项目可以选择性的参加2018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2018年“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类竞赛。项目来源主要包括:

1.以前期创新成果为核心的技术、产品类;

2.与环保、绿色相关的适用技术、产品; 

3.以模式创新为核心的新型商业;

4.通过学科交叉所产生的新的商业方向; 

5.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现代服务业; 

6.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7.与社会老龄化相关的服务产业;

8.以特殊历史事件为契机的产品、服务;

9.互联网加传统产业、新业态、新公共服务、技术支撑平台;

10.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生

1.年级要求:创新项目要求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允许一年级学生参与,鼓励毕业届学生参与;创业项目要求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与,研究生只能作为项目的参与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报者素质要求:创新项目要求申请者要学有余力,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创业项目要求申请者须对创业活动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根据项目性质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3.人数要求:项目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创新项目一般为3-3人。如果为交叉学科项目,成员可适当增加1-2人,但最多每个项目组不得超过5人;创业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人。(注:学生一定要根据成员工作量来确定团队成员排序,排序将决定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奖励等)。

4.参与项目数量要求:被立项的作品每名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且只有一个项目可以作为负责人。已经被立项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负责人,在研项目未结题时不能参加新的项目。

注:已参加过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并结题或者已在各种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二)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必须选择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校内指导教师应是大连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可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也可由项目团队自主聘请,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2.创业项目推行双导师,产品类创业项目必须配有双导师,服务类创业项目不必配备双导师。学生也可根据项目需要聘请一位校内导师,聘任一位校外专家担任导师。

3.创业导师要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创业理论与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对创业项目给予技术指导和商业指导,要根据学生创业项目制订的计划,结合创业实际情况,认真履行指导职责。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项目按级别划分为院级、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校级以上项目给予经费资助,院级项目经费自筹。

      经费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实验材料,测试、化验、调研等训练过程费用、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和专利申请费等成果费用。创业项目实践过程(不支持产品初期研发)。

      1.院级项目自筹经费学校不资助实验过程费用,所需经费由指导教师安排。但在达到校级以上结题标准时,对其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和专利申请费等成果费用学校予以资助。自筹项目与资助项目除经费来源不同、单独管理外,无其他区别。

      2.校级项目由学校专家工作组确定立项数量和资助标准。


五、工作安排

(一)项目立项

1.各学院负责宣传本年度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工作,做好项目选题、团队组建、教师和学生的对接等工作,发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工作中,每个学院根据学院特点和学科特征,至少召开一次创新创业项目选题立项宣讲会。

2.填写表格。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申报表”(附件1,附件2),对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所有项目必须经学院推荐、评审,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

3.学院初审。学院对学生提交项目申请进行初审,确定具体的推荐项目,并按项目类别分别排序,于2018年3月29日下班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表(一式一份)和学院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

4.学校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组织立项评审和筛选工作,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经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启动项目运行。

 

(二)项目运行

      1.运行周期。项目运行时间以一年为宜,不超过两年,且必须在申请人本科毕业前完成。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项目结题时需提交相关材料。

      2.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报告书,学校进行中期验收检查。确定推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需在一年的运行期间内至少参与3次以上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

      3.项目结题。省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校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

      1)项目组成员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项目成员申请发明专利、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1项;

      3)提交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实物作品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报告;

      4)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项。


六、其他

1、项目指导教师可选择此次立项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具有科技研发和实验研究价值的课题,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题目继续深入研究。

2、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有效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3、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设计、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导师发挥辅助作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4、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引进退出机制管理。

5、如发现入选者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大连交通大学创新学院

二O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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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大连交通大学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大连交通大学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大连交通大学创业实践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4:大连交通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汇总表

附件5:大连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

附件6:大连交通大学新增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

更多详情可以咨询各辅导员老师获取~

材料学院工作室

采编:武子涵

校验:郭健祎

发布:赵梓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