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指引
【学位工作】
毕业季即将来临,各个学院也都进入论文答辩准备环节,相信同学们都非常重视论文答辩工作。在此,研究生院学位办就论文正式答辩做以下提醒。
一、学位论文盲审
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生和已被抽中的硕士生学位论文材料最迟于2018年4月2日上午11: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须到所在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学位论文,须推迟答辩,且修改论文时间不少于3个月。
研究生须在“答辩资格现场审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内容。
注意时间安排。
工作地点 | 玄武门校区科研大楼103室 | 江宁校区行政楼717室 |
各院部办理现场审核的时间安排 | 5月7日药学院 | 5月8日中药学院 |
5月9日生科院/工学院 | 5月10日理学院/社科部/商学院 | |
5月11日药科院/基临院 | 5月14日药科院/基临院 | |
5月15日理学院/社科部/商学院 | 5月16日生科院/工学院 | |
5月17日中药学院 | 5月18日药学院 |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写作要求参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http://yjsy.cpu.edu.cn/10/8f/c6319a69775/page.htm。
研究生论文答辩结束后,于2018年6月6日中午12点前将规定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按时交纳材料的研究生进入毕业生名单,可按期领取毕业证书。
最后,再次提醒同学们:答辩结束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每年下半年对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随机抽检,对于不合格论文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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