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老师注意了!“网红好文章”算科研成果,学术体系评价在变!

在网络大潮席卷而来的今天,网络文化成果在高校能不能算学术成果?

2017年12月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
任何成果,不管在哪发表,只要有正能量,对人有正面的促进、引领作用,都是好成果。评价应以内容为标准,不应以载体为标准。

可以为张东刚的判断提供实践例证的是,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已着手把网络文化成果纳入成果认定与职称评定等评价体系。

这两所学校的认定规则是如何设计的?

“网红文章”哪些可以算科研成果,具体认定要考虑哪些因素,各方反响如何?

哪些算成果?

实际上,早在2013年,、列为职务(职称)评聘条件的办法”,并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给予进一步强调。,2017年8月和9月,《吉林大学网络舆情类成果认定办法(试行)》和《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相继出台。

据吉林大学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张雪介绍,网络舆情类成果初步涵括优秀网络文章网络舆情信息稿件两大类。

优秀网络文章是指发布在校级及以上官方网站、官方“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上的新闻评论、社会热点解读等类别文章。

网络舆情信息稿件是指发表在相关权威媒体、舆情类刊物电子版或通过内部渠道报送的有关时政、高教、社会热点的校内外网络舆情分析文章、。

而在浙大,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是指在互联网、电视乃至报刊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

校方对网络文化成果的发表媒体、传播效果都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明确不同层级影响力可折算的等效级别。

浙江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已成为当今社会大众文化教育与传播不可或缺的途径。

一方面,文化形态不断扩展,新面貌文化成果不断涌现;

另一方面,多样化、差异化评价方式是当今大学学术评价体系变革的必然要求。

两相结合,将有学术性、思想性的,并能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网络文化作品纳入学术评价体系,是与时俱进之举。

认定怎么办?

张东刚指出,一篇文章在纸质媒体上发布,阅读量是有限的,而一篇网上的好文章,阅读量可以是无限的。

以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变革助推网络正能量传播,无疑值得期待,但“网红文章”究竟如何接入现有学术评价机制?

吉大与浙大的尝试都强调慎重推进,在认定安排方面尽量考虑周全,减少争议。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副处长王浩友介绍,吉大的探索是学校学术评价整体改革的一个有机环节,此前学校已发布《关于改进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评价的意见》,“社会服务类成果”首次纳入评价体系,网络舆情类成果认定既是这一改革的延伸,。

如今,文科教师的科研方向已然有了变化,除了以学术期刊论文形式体现科研成果外,参与服务社会发展、在网络上发出正面好声音,敢于‘亮剑’,都是文科科研应有的职能。

王浩友特别强调,对“网红文章”进行认定更多地是鼓励教师向公众发声,而非提供折算学术成果的捷径。

,也要有理论深度,体现高校教师的专业性。

此外,“网络肯定以浏览量和转发量来衡量影响力,这是进入优秀认定的门槛”。为了更好地统合各标准尺度,吉大设立了专门的委员会,按照严格程序完成评定。

浙江大学相关负责人也强调,不能简单认为新举措要将“网络文化成果等同于学术期刊发表”,新评价方式更多是对现有评价体系的补充,不会损害其严格性与规范性。

目前,吉大与浙大的新评价体系仍在试行阶段,两所高校相关部门负责人都表示,将进一步吸纳各方意见,积极稳妥调整评价方案与制度安排,让这一改革举措的初衷不走样,效果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