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803批次网络与函授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补做的通知

1712批次(网络教育专升本2014-2---2016-1级、函授教育专升本2016级)毕业论文写作与指导已于20183月中旬结束,经各专业指导教师审定,还有部分学员的毕业论文未通过。现根据我院教学计划,对毕业论文未通过的学员安排补做,具体如下: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处;

1)未曾参与选题的;

2)有参与选题但未提交论文稿件的;

3)有提交论文稿件,但未通过指导教师审定的(论文成绩查看栏显示成绩“不及格”);

二、凡属以上情况的学员,须按以下时间安排参与补做;

    

    

2018年3月19日中午12时—3月29日中午12时

学生选题并着手撰写论文;

2018年3月30日中午12时--4月3日中午12时

分配指导教师;

2018年4月3日中午12时—4月16日中午12时

学生提交论文初稿给导师审核;

2018年4月16日中午12时—4月30日中午12时

学生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第二稿;

2018年4月30日中午12时—5月14日中午12时

学生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第三稿;

2018年5月14日中午12时—5月28日中午12时

学生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第四稿;

三、凡参与补做的网络教育(业余)学生须在330日前到学习中心重交120元论文指导费,学习中心于415日前汇交我院,未交者论文成绩不予承认;

四、本轮论文截稿时间是528日,学生应于620日前将定稿的论文按照我院规定的格式打印一份上交学习中心(打印上交时须签承诺保证书一份并跟论文装订在一起),学习中心分年级、专业整理后于2018630日前邮寄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田家炳楼401室)接收人:何老师,电话:0591-83459079邮编:350007

五、各学习中心应及时通知毕业论文未通过的学员,按照论文写作的程序和时间,完成毕业论文写作。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