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通知】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毕业工作环节调整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与监控,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与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化要求及相关程序职责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研究生毕业工作环节作出调整。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一)2017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

1、时间安排: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

2、工作要求:

(1)各单位秘书于9月开学初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管理—开题报告会”,完成开题报告会具体安排的相关信息资料录入。

(2)研究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见附件),并于开题报告会前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开题。特殊情况需推迟者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9月30日前,各单位分管研究生教学的负责人召集本单位应届毕业研究生及其导师(还可邀请其他相关教师或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召开开题报告会,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如需进行二次开题的,应在10月15日前进行;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须办理延长学习期手续。

(4)10月15日前,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开题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和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将每份《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价表》)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存档备案(联系人:戴文莲,87164855)。

(二)2018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

1、时间安排:2017年3月-4月,完成2018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

2、工作要求:参照2017届毕业生开题报告工作要求,召开开题报告会,完成开题报告会具体安排信息录入。

二、毕业工作环节调整事宜

(一)2017届毕业研究生的毕业工作环节安排表

时间节点

工作环节

内容要求

10月中下旬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具体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每位拟毕业生务必参加

12月底

完成论文初稿

经导师同意、所在单位预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电子检测

1月5日

论文电子检测

参照《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及结果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寒假期间

论文修改

根据导师和有关教师的意见建议修改论文

2月25日(开学2周内)

论文抽检盲审

根据有关要求,提交盲审论文装订一式2本(并附电子稿,由各单位汇总至研究生处

4月

专家反馈盲审评阅结果

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5月10日

完成论文答辩

①各单位提前2周确定学位论文答辩会的安排,同时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②研究生需在参加答辩前至少2周,将学位论文正稿提交答辩委员审阅;③答辩会结束1周内,上交答辩记录、决议、表决票(确保各项内容和签名、盖章等齐全)

5月20日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办法》要求,由各单位组织评选推荐上报研究生处

提出学位申请;

提交论文终稿

①应届生填写《学位申请表》、往届生填写《补授学位申请表》一式2份及相关材料(研究生网站下载);②应届生提交论文最终版(电子稿;纸质本4本,优秀学位论文加1本)

获“博士生研究规划”资助项目结题

获资助的应届博士生填写《博士生研究规划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及支撑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毕业研究生录入个人有关信息资料

毕业生登录“研究生网站个人帐户”,完成毕业信息、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有关资料的录入和更新

6月7日

(院历暂定)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①提前1天,进行学位论文展示;②审议通过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评定优秀学位论文

自2018届毕业研究生开始,毕业工作环节参照上表的有关时间节点和要求执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关工作衔接与部署落实。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陈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