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 教育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即将毕业的同学们看过来~


教育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特别提醒:学生参加答辩时需同时提交毕业论文撰写时的原始数据,以备答辩教师查看。请各指导教师提前通知学生。

 

一、答辩组织

1.毕业论文工作小组:

组长:王建成            

成员:牛宙、张军、杨萍

2.优秀论文评定小组:

组长:吴忠魁  

成员:王维荣、李毓秋、张金梅、林绚晖、胡学亮

 

二、答辩方式与安排

1.论文答辩形式分为两种,第一种为所有同学参加集中答辩。第二种为指导教师推荐、学院随机抽取的学生参加学院答辩,其他学生由指导教师组织组内答辩。根据各系安排,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采用第一种答辩方式,应用心理学专业和家政学专业采用第二种答辩形式。

2.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学生自行陈述应不超过5分钟,其余为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时间。

3.答辩顺序由各答辩小组自行确定并通知学生。

4.成立论文答辩组:

教育学专业1组:王建成、王维荣、胡学亮、雷有光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郭永华、史丽晶、张丽敏、张军(教育学专业学生)、李娟(教育双学位学生)指导学生                                        共34人

教育学专业2组:徐战平、郭永华、史丽晶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胡学亮、王维荣、雷有光(教育专业学生)、武晓伟(教育学专业学生)指导的学生                                            共34人

学前教育专业1组:张豹、牛宙、陈雅川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张金梅、彭道、颜棱植指导的学生              共34人

学前教育专业2组:张金梅、颜棱植、彭道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张豹、牛宙、雷有光的学生                        共31人

应用心理学专业1组:彭建国(组长)、孙凌、陈晓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彭建国、孙凌、陈晓指导的学生                    共22人

应用心理学专业2组:李毓秋(组长)、李娟、王博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李毓秋、李娟、王博指导的学生                    共21人

应用心理学专业3组:程正方(组长)、高艳、颜凡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程正方、高艳、颜凡、牛宙(心理专业学生)、武晓伟(心理专业学生)指导的学生                                            共19人

应用心理学专业4组:张  军(组长)、赵乐、郑柳宁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张军、赵乐、郑柳宁、郑维廉指导的学生    共16人

家政学专业组:武晓伟、刘曼媛、王文蕾、尹中琪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武晓伟、王文蕾、尹中琪指导的学生                共6人

 

三、答辩时间与地点

1.学院答辩时间确定为4月9日至4月22日。对第一轮未通过答辩的,第二轮答辩安排在5月6日进行。各组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确定具体答辩时间。

2.采取第一种答辩形式(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4月8日下班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自己指导的论文,并给出文本成绩,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与第一次答辩;4月13日下班前,各答辩小组成员完成组内所有学生的论文的初审,给出论文成绩并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22日下班前,各答辩小组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填写《答辩记录》及《论文评定表》,并将答辩成绩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3. 采取第二种答辩形式(应用心理学专业和家政学专业),4月8日下班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自己指导的论文,并给出文本成绩,文本成绩汇总后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与第一次答辩;4月13日下班前,完成组内答辩并确定推荐参加学院答辩的学生名单;22日下班前,各答辩小组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填写《答辩记录》及《论文评定表》,并将答辩成绩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四、论文评定

1.论文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对所指导论文进行审阅,写出评语,并按百分制给出初步成绩。填写毕业论文评定表“指导教师意见”栏。

答辩小组通过答辩对学生毕业论文完成质量进行评价,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给出最终成绩,并折算成四级计分。85分以上为优;70-84分为良;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填写毕业论文评定表“答辩小组意见”栏。

成绩评定为“优”的论文原则上应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5%。

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的,允许学生对论文修改并再次申请答辩,以上工作必须在首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否则将推迟至来年参加下一年级毕业论文答辩。

2.优秀论文评定

院级优秀论文的评选,院(部)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90分,第一种答辩形式的由答辩小组按本组论文总数的10%推荐,第二种答辩形式的按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推荐。推荐的毕业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由学院对院级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90分,且论文查重率小于等于20%,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在院级优秀论文范围内按总数的20%推荐,报学校教务处审定。由学校对校级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论文评定要求在5月14日前完成。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参加答辩时,上交800字的论文提要4份、论文(设计)全文1份并携带论文撰写原始数据。

2.学生应根据答辩小组确定的答辩时间到指定教室参加答辩。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参加答辩的,须事先得到答辩小组批准,并确定好答辩时间;凡不能在规定或约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将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3.答辩后的论文定稿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规范的要求。按要求装订后交给指导教师一份由学院存档,该份论文装订时需用学校统一格式的封皮且务必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装订在最后一页,可根据答辩情况再作修订后正式装订。装订好的用于存档的该份论文要在5月2日前上交给本人的论文指导教师。

 

六、对答辩小组的要求

1.选择第一种集中答辩形式的答辩小组成员要在答辩前认真审读论文全文,给出论文初审成绩,准备意见,参与答辩和成绩评定。

2.各答辩小组确定答辩时间段必须是答辩小组全体成员都能到场的时间。一经确定,所有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确保到场参加。

3.各答辩小组记录员要认真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要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上填写答辩小组意见,给出论文最终成绩(百分制或四级制)并签名。填写好的毕业论文评定表要及时交给学生装订在册。

4.答辩、成绩评定和优秀论文评选都要充分体现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5.论文成绩务必于5月16日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同时填写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试行)》表上)。

 

教育学院

2016年3月28日

  

附:     教育学院2012级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一览表

专业

时间

地点

教育学

1组 4月17日 8:30—17:00

综合楼A103

2组 4月17日 8:30—17:00

综合楼A105

学前教育

1组 4月24日 9:00—12:00

综合楼A103

2组 4月16日 9:00—12:00

综合楼A208

应用心理学

1组 4月21日 8:00—12:00

励耘楼B212

2组 4月21日 8:00—12:00

丽泽楼D306

3组 4月21日 8:00—12:00

励耘楼B311

4组 4月21日 8:00—12:00

综合楼会议室

家政学

4月15日 9:00—12:00

丽泽楼D204

 

第二轮答辩具体时间为5月6日白天,其它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教育学院网站和QQ群。

 

责任编辑:陈欣妍 13750098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