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论文查重工作的通知

论文查重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启用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通知》(冀学位办〔2017〕2号)文件要求,今年本科生论文(不含设计)全部提交至省学位论文管理平台备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省教育厅开展的学位论文抽检,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7届学位论文自查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Part 1

查重检测对象论

对象


2017届全部本科毕业论文。各系按照教务处分配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名额,明确系内查重工作方案,确定学位论文查重名单。其中以设计作品或实物制作等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毕业创作成果,可不进行查重检测。


Part 2

工作组织与实施

1校内查重



各系以专业为单位,收取毕业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仅查学位论文全文,不含开题报告等过程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受检学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受检汇总表(见附表1)至图书馆,由图书馆进行检测,生成检测报告。

图书馆将电子版的检测报告汇总表、总相似比在30%以上的学位论文详细检测报告反馈至各系,各系组织后续工作。在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各系将《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汇总表》,在规定时间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于各系初检完成后,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学位论文进行复检。


2省学位办查重


今年起,省学位办启用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要求所有学位论文由学生本人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平台后上传,不再由学校统一提交。省学位办将组织抽检,对被抽查到的学士学位论文从论文内容、复制比检测着手,组织专家评阅,确定是否属于“存在问题论文”。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最终版上传至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对于未按时上传最终版论文的学生,无毕业论文成绩。


Part 3

检测与上传

论文的检测与上传工作由学校图书馆统一组织,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请同学们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论文上传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