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开题
1、开题形式:
至少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鼓励以院级学术活动方式进行。
2、上交材料:
开题报告由开题报告简表和文献综述两部分组成。开题报告简表在前,文献综述(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书写)在后。主要参考文献博士100篇以上,硕士50篇以上,专业学位人员30篇以上 ,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
3、审核标准:
开题报告的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对于开题不合格者,允许在一个月内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将终止其培养工作。
4、说明:
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如有变动时,必须重新进行开题。
二、论文中期检查
1、检查形式:
以“小答辩” 方式进行
2、上交材料:
中期检查报告
3、特殊情况:
不能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延期检查的申请报告,由导师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同时相应推迟答辩时间。对于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将停止其学位论文的后期工作,不授予相应学位。
4、说明:
两年学制研究生不进行中期检查。
三、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1、硕士:
在攻读学位期间,学历硕士在答辩前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不含增刊)上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方可参加答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于发表文章不做要求。
2、博士:
研究生在“东北石油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得少于2篇,或者有与文章同等效力奖项、专利。
3、署名要求:
作为学生或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二作者的文章,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署名单位必须是东北石油大学。
四、学位论文盲评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
3、新专业、新导师首届毕业的研究生;
4、研究生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后5%人员、答辩委员会认定论文质量末位人员;
5、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校“学术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员;
6、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研究生;
7、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人员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后续两届毕业研究生。
附注
东北石油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
1、凡被SCI、SSCI、EI三大国际检索所收录的中外文文章,(以中国科技信息所年度检索执行和学校的学术通讯为依据)。
2、
3、、《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报刊理论版上发表的1500字以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4、、调查报告
5、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6、在统计源期刊目录中由国家级学会(协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统计源期刊目录指由校科协提供的最新版本《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
7、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带*号的且由国家级学会(协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8、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最新版本)中所列期刊上发表的文章
9、
10、在上述已经认定为核心期刊的外文版上发表的外文文章
11、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文章
12、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南京大学制定并提供的当年目录为准,当年未公布,以上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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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研究生新媒体工作室
责任编辑:刘阿男
审 核:刘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