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面世的法律职业技能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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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加班到半夜,把攒下来和揽过来的文件处理完。中午顺手在朋友圈发的户外自然光人像美女图引来的上百个赞,为枯燥的脑力劳动增添了许多乐趣。其实上周在北京的重大收获,是2014年带学生完成的论文Brief View on the Standardized Training of Legal Practice Skills(《略论法律实务技能的标准化培养》)终于在今年第11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中国法学前沿)上发表并拿到了样刊。期刊规格高、排队不容易、面世很荣幸。


当年写这篇论文没有任何评职称或考学位之类的压力,纯粹是有感于中国法科教育不仅毁人不倦而且孜孜不倦。当年大学毕业时,辅导员老师认为我天生是当法官的料,。其实从实习时就开始感觉到,我们四年学到的东西,高不成到高谈阔论、低不就到起草判词,甚至法律调研、询问笔录等也要从头学起。更没人教我们衣着仪表和待人接物,以至于前两年去潍坊,老同学接待我时坦言,许多事情如果我们在大学时就知道,至少可以少奋斗十年。而这些年参与教材编写、传授执业技能时所看到的,仍旧是一批批的法律新人同我们当年一样,在自己摸索的路上跌跌撞撞,甚至鼻青脸肿。

中国法科教育最石破天惊的纪录,是开设法学本科专业的院校从1993年的135所增加到了2014年的629所,法学类毕业生总数从2003年的117,900增加到了2012年的209,300,且法学专业因本科毕业生201020112012连续三年就业率低而被列为本科就业红牌警告专业,就业毕业生200720082009三年的专业对口率也只在50%上下徘徊。




究其原因,是在校时的学非所用导致了用人单位的用无可用。而本科毕业生毕业三年后所反馈的母校专业最需要改进的地方,也正是实习和实践环节的不足,几近反馈意见的50%。或者说,每年的法科毕业生只有不到5%会从事法学研究或教学工作,其余都是从事实务工作。

、北大、清华、政法、华政五大名校的课程,名义上的实践技能课平均值本科也不足15%、法律硕士18%、法学硕士近乎为零。而且,所说的实践技能是指包括调查研究、见习实习、实务训练、毕业设计等在内的非纯理论性质的学习活动,真正的实务技能并不多。因此,不会工作属于必然、不愿录用属于必然。



而从根据此前的律师技能研究和课程设计经验,以及从律师职业工作技能需要进行的逆向推导,法律实务人才的技能应包括以下四类:

基本素养,指从事法律职业所需的与人打交道时应有的外在形象和心理素质,包括但不限于交往礼仪、个人修养、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

基础技能,主要是与法律职业工作内容有关但并非法律服务输出的基础性工作技能,包括案卷管理、法律调研、尽职调查、文书写作、文字处理等。

业务技能,是指从事某类法律服务工作所要掌握的涉及不同类别法律服务的方法论层面的工作技能,包括诉讼仲裁、合同业务、法律顾问业务等。

专业技能,主要是指基于前述基础而在某一专业领域从业所须具备的技能,如房地产业务、金融证券业务、海商海事业务等,属于在职教育内容。



事实上,虽然目前法学院校的教育体制必然导致毕业生的法学功底不够扎实,但毕业生更为缺乏的却是基本素养和基础技能的培养,以至于基本的礼仪、逻辑分析、文字表述能力、法律检索能力反而更成问题,因为这些才是初入行时要做的内容。

这既是课程设计问题,又是教学方法问题。从课程设计上,法律实务技能课要么未成系列要么未受重视。例如,法律检索绝大部分要么轻描淡写要么干脆省略,而法律语言表述课则早已绝迹。回想当年华政开设的现代汉语课完全以法律语言为内容,虽令人终生受益但如今居然连档案室都找不到原教材。而在教学方法上,传统的单向灌输没有动手练习的功能,能够听懂与能够做到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即使高分也必然是低能。而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也无非两条:一是转变观念,依据毕业生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实务技能课程;二是改单向灌输为互动式训练,使学生切实掌握实务技能。而要实现这些,首先需要完成的是实务技能的识别和划分,以及训练标准的制订、课程的重新设计和分配。

2014年完成研究到现今的发表已整整时过两年,虽早已摘录作为会议资料印发,却是学生将两万多字的中文版译成了一万多字的英文版才得以面世。而此前的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等虽也一再强调要加强实务人才的培养,也一如需要改变体制的其他问题一样,问题依旧在、几度概念红。因为中国的理论研究从来就没有把系统地解决问题当成使命,即使不乏理性的思考,也难以促成体制的自我完善。

以前曾不止一次有人问我:你凭什么批评社会,你自己又为社会做了什么?其实批评并不需要什么资格,就像我们谁都下不了鸡蛋却照样可以评价鸡蛋的质量。这类没什么经济利益的研究本身也算是在尽一份社会责任,论文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成果。虽然远未尽善尽美而且是跨界研究,但数据和客观事实足以印证问题的存在。而最令人可惜的倒不是研究的成本和时间,而是你似乎不是在推动问题的解决,倒像是在旧体制前的螳臂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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