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2017年度法律援助制度学术论文索引

编者按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度法学界共就法律援助及相关问题发表学术论文约141篇。其中,就《中文社会学科引文索引》(含扩展版,以下简称CSSCI)来源期刊而言,法学学科期刊共发文3篇,CSSCI综合社科期刊发文6篇,CSSCI高校综合性学报发文5篇。从研究内容来看,这些研究讨论的主题主要集中于法律援助的制度定位、法律援助服务的供给模式、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值班律师制度以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等领域。在14篇CSSCI期刊论文中,有4篇以值班律师为研究对象,占比28.6%。同时,2017年10月以来,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亦迅速成为学界关注的理论热点话题,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已有13篇论文和评论文章发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学术理论研究,现将2017年度CSSCI期刊发表的论文基本信息整理汇总如下。


法学学科期刊

1.樊崇义:《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构与展望》,载《中国法律评论》2017年第6期

2. 吴小军:《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功能及其展开——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视角》,载《法律适用》2017年第11期。

3. 姚莉:《认罪认罚程序中值班律师的角色与功能》,载《法商研究》2017年第6期。

4. 程衍:《论值班律师制度的价值与完善》,载《法学杂志》2017年第4期。


综合社科期刊

1. 张彩娟:《法治化建设视域下的法律援助探析》,载《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年第17期。

2. 储卉娟:《嵌入式制度移植困境: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载《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12期。

3. 李婉琳:《基层法律援助的困境及其理念重塑》,载《思想战线》2017年第3期。

4. 吴羽:《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中合同制度的建构》,载《江西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

5. 吴羽:《合同关系视域下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研究——以政府合同外包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为中心》,载《社会科学研究》2017年第1期。

6. 黄东东:《公共法律服务与信息技术:域外经验与中国问题——以法律援助为例》,载《电子政务》2017年第1期。


高校综合性学报

1. 项焱,王佳红:《法律援助与发展权:逻辑、历史与现实的互洽》,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年第5期。

2. 顾永忠,李逍遥:《论我国值班律师的应然定位》,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3. 柳杨:《刍议西藏自治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载《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4. 王硕:《法律援助中的政府责任、律师义务及民众权利》,载《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5. 胡铭,王廷婷:《法律援助的中国模式及其改革》,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附作者简介、论文摘要及索引


一、法学学科期刊类


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构与展望

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

 

摘要:中国法律援助制度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发展道路,既有辉煌的成就也有待解的难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与完善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需要实现宏观层面上的跨越式发展和微观层面上的精细化发展,既要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高度重新定位法律援助制度,用重构法律援助体系的眼光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法》的立法工作,也要着力解决法律援助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不遗余力地提升我国法律援助的理论研究水平。


论文索引:樊崇义,《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构与展望》,载《中国法律评论》2017年第6期,第189—202页。)


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功能及其展开

——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视角 

吴小军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摘要: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保障。立足于保障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值班律师将与指定律师、委托律师共同构成我国刑事辩护(法律帮助)的三分格局。在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之际,有必要检视为期两年的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情况,进一步明确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细化值班律师的法律职责,强化值班律师制度的程序保障,提出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体系化构想。


论文索引:吴小军,《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功能及其展开——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视角》,载《法律适用 》2017 年第 11 期,第108—114页。


认罪认罚程序中值班律师的角色与功能 

姚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如何有效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而值班律师制度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保障措施。值班律师角色定位不清,严重限制了值班律师制度功能的发挥。应赋予值班律师以“准辩护人”的身份,突出其“量刑结果协商者”及“诉讼程序监督者”而非“司法机关合作者”的功能定位,合理解决值班律师角色定位与协商功能、监督功能与“站台效应”、诉讼功能与制度激励之间的矛盾。


论文索引:姚莉,《认罪认罚程序中值班律师的角色与功能》,载《法商研究》2017年第6期(总第182期),第42—49页。)


论值班律师制度的价值与完善 

程 衍

 (国家“2011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


摘要:刑事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使得我国法律援助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尖锐,而这也是刑事辩护率一直不能得到有效提高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值班律师制度的广泛建立旨在解决这一问题,其以减损个案法律援助质量为代价,换取法律援助数量的增长。我国值班律师制度还不够成熟,存在以下问题: 值班律师的诉讼身份没有得到明确,严重影响了其诉讼权利的行使;缺乏长效运行机制,值班质量难以保障。因而应当明确值班律师的辩护人身份;以聘请全职值班律师或者与律所签订长期值班合同为手段,建立长效的值班机制。就未来发展而言,需要警惕值班律师制度的滥用,防止损害被援助者的诉讼权益。在将来的制度设计中,应当明确值班律师制度和传统法律援助形式的适用案件范围,保证二者相辅相成。

 

论文索引:程 衍,《论值班律师制度的价值与完善 》,载《法学杂志》2017 年第 4 期,第116—124页。



二、综合社科期刊


法治化建设视域下的法律援助探析 

张彩娟

 (湖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的法治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与此同时,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供需矛盾也日益凸显。法律援助逐渐成为缓解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本文在此背景下,简要介绍了我国法律援助的发展历程和主要特征,并着重分析了当前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相应措施建议。


论文索引:张彩娟,《法治化建设视域下的法律援助探析》,载《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年第17期,第66—69页。)


嵌入式制度移植困境: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

储卉娟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讲师)


摘要法律援助制度被引入中国已经有20多年。那么,中国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在本质是什么? 其对法律援助行为的价值目标、主体、对象做出了怎样的可预测性规定? 如果这套制度投入实践,其所参与构建的社会又是怎样的图景呢? 法社会学角度的历史分析或许能为这些问题找到答案。民事法律援助制度萌芽、筹建和成型的过程表明,其已经深深嵌入在中国社会治理转型的历史进程当中,全能型国家的社会承诺、通过移植完成法治转型与世界接轨的社会理想、受制于现实不断回应问题的社会实践,共同导致了当今中国民事法律援助制度体系的内在张力和现实困境。


论文索引:储卉娟,《嵌入式制度移植困境: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载《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12期,第98—104页。)


基层法律援助的困境及其理念重塑

李婉琳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摘要我国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在基层体现得最为突出,因为一方面基层要直接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另一方面基层法律援助资源供给的不足又影响着法律援助的活动。基层法律援助关系中不同主体对法律援助的不同考量,导致了“行动中的法律援助”形成了多元规则,并建构了基层法律援助的多维“半自治社会领域”空间,从而使基层法律援助的结构形成了错位的格局。从“半自治社会领域”中行为、规则、结构的关系来看,法律援助中的各方主体应重塑以受援人合法利益为本位、理性回应援助需求、以援助品质为核心的三重援助理念,使基层法律援助活动突破当前的瓶颈。

 

论文索引:李婉琳,《基层法律援助的困境及其理念重塑》,载《思想战线》2017年第3期,第141—146页。)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中合同制度的建构

吴羽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博士)


摘要:在刑事法律援助中,合同制度是政府与律师通过合同形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的制度体系。合同制度有助于实现普遍辩护与有效辩护,破解刑事司法中辩护权之不彰。合同制度本土化的条件包括刑事法律援助国家义务一元性的立法规定、、律师职业的发达与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以及政府良好的合同治理能力。合同制度可以作为我国现有刑事法律援助体系的有益补充,以促进多元化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形成。合同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和协商方式订立,一个完善的辩护合同应当包含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标的、、违约责任等必备条款。


论文索引:吴羽,《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中合同制度的建构》,载《江西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第203—210页。)


合同关系视域下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研究———以政府合同外包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为中心 

吴羽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博士)


摘要:政府购买律师刑事法律援助服务可以采取合同外包方式,然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外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无法简单地界定为民事合同或者行政合同,如果立足于公民律师辩护的宪法性权利、刑事法律援助的国家义务性与合同制度运作遵循市场规律的立场,这一合同是兼具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某些特性的混合性质的合同,所以可界定为特殊的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从法律适用角度上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外包合同中三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公法与私法的有关规则。


论文索引:吴羽,《合同关系视域下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研究——以政府合同外包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为中心》,载《社会科学研究》2017年第1期,第89—95页。)


公共法律服务与信息技术:域外经验与中国问题 ——以法律援助为例

黄东东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摘要均等化与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受到物质条件的制约,不少国家利用信息技术应对资源约束问题,缓解法律援助服务可获得性的不足。但信息技术的运用无法根本代替传统方式,而且中国以“12348”电话咨询热线为主的法律援助信息化方式还存在资金缺乏、设备老化和人员不足等问题。围绕信息化改革,将法律援助施援方式、人员配置、机构设置、部门联动等制度与机制创新结合起来,方能获得技术创新的收益。


论文索引:黄东东,《公共法律服务与信息技术:域外经验与中国问题——以法律援助为例》,载《电子政务》2017年第1期,第95—101页。)



三、高校综合性学报


法律援助与发展权:逻辑、历史与现实的互洽

项焱、王佳红

(项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王佳红,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作为一项向社会弱者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重要制度,法律援助为当今世界各主要国家所普遍采行。在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过程中, “如何定性法律援助”是一个聚讼不已的问题。伴随着法律援助从个人慈善行为向国家制度的演化, “权利论 ”和“责任论”成为法律援助定性讼争的主要学说。究其实质,法律援助旨在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机会,是对形式平等的一种理性反思,与20世纪70年代勃兴的发展权具有逻辑、历史和现实的契合性。作为发展权的具体表达之一,法律援助制度的良性运行依存于主权国家。从中国语境出发,理顺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的人、财、物关系、优化国家供给与社会供给、促进法律援助向公民法定权利的进化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的应有之义。


论文索引:项焱、王佳红,《法律援助与发展权:逻辑、历史与现实的互洽》,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年第05期,第97—107页。)

论我国值班律师的应然定位

顾永忠、李逍遥

(顾永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逍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摘要刑事速裁程序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催生了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建立。但是,如何对其定位在法律上和理论上还有诸多问题需要研究。无论从其出生血统看,还是从其在世界主要法治国家的发展看,值班律师制度都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组成部分和特殊形式。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形成共识,但其实质仍然应当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是特殊的法律援助制度。由此也决定了值班律师是特殊的辩护律师。它的建立和发展将为我国提高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


论文索引:顾永忠、李逍遥,《论我国值班律师的应然定位》,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04期,第77—85页。)


刍议西藏自治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

柳杨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法学)


摘要: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完善西藏自治区法律援助制度,不仅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治边稳藏和依法治藏等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西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实践中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应立足西藏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围绕当前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重点,把握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解决制约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和发展系列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推动西藏自治区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论文索引:柳杨,《刍议西藏自治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载《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03期,第115—121页。)


法律援助中的政府责任、律师义务及民众权利

王硕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系讲师,法学博士)


摘要法律援助作为一项维护弱势群体权利的基本制度,在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不断完善和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的同时,法律援助背后的一些基本性理论问题还有待探讨。虽然法律援助以保护特殊群体的权利为宗旨,但政府责任与律师义务的定位却并不明确。如能理顺政府、受援助者以及职业律师之间权责关系,将会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乃至民众权利的保护大有助益。

 

论文索引:王硕,《法律援助中的政府责任、律师义务及民众权利》,载《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02期,第115—121页。)

 

法律援助的中国模式及其改革

胡铭、王廷婷

(胡铭,浙江大学光华学院教授;

王廷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政府主导下的“政府责任、律师义务、社会参与”构成了法律援助的中国模式,推动了我国法律援助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然而,实证研究显示,该模式还存在明显不足:单纯依靠财政投入增加无法突破公共服务的成本限制;法律服务市场逐利性与法律援助公益性的矛盾使律师免费法律服务的资源输入方式具有不可持续性;政府对法律援助大包大揽,导致了法律援助行政效率低下、供给结构失衡、社会参与不足。以上缺陷使我国的法律援助始终无法摆脱供需矛盾的约束:供给无法满足需求,且供给质量不高。围绕“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 ”的改革目标,应当将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转变为国家责任,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协同治理的法律援助新模式。


论文索引:胡铭、王廷婷,《法律援助的中国模式及其改革》,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02期,第76—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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