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预办理毕业暨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海大自考助学班法律专业
办理毕业及学位条件:

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课程实验、实习,技能考核等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可以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满足以上条件且取得我院大专毕业证,可毕业证。

注:因2015年12月衔接、实践成绩和2016年4月国考成绩未公布,如有考生仅差这两次成绩即可申请毕业也可办理,填写表单时未知成绩请放空。


由于申请学位信息要求和办理毕业有重合工作程序,此次将两项工作合并办理,学士学位的申报条件:

1、;

2、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3、课程成绩: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免考成绩按照65分计)。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良或以上(80分以上);

5、外国语水平:外语成绩的有效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

为优化毕业申请手续,办理毕业程序分成以下步骤
2016年5月19日—6月2日网上提交办理毕业申请,进入下方网址申请并填写信息https://jinshuju.net/f/5d0v7s
2016年6月3日—5日自考办汇总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2016年6月6日申请毕业的考生到实训楼一楼教务处自考办公室现场核对信息及提交材料
办理毕业进度查询:https://jinshuju.net/s/8nNfkd


现场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信息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申请毕业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大专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后需立即补充材料)

(3)一寸蓝底照片两张(如有要申请学位的考生请交七张)

(4)考生需交纳毕业审定费用55元/人次

申请学位材料:

(1)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单原件)

(2)学位评审费650元

(3)一寸蓝底照片5张

注意事项:

1、毕业生登记表由自考办从填写表格中数据直接导入和打印,统一装订,且每个准考证号码仅能填写一次,考生务必网上填写数据时需要仔细认真(如有不明白之处请注意查看表单中举例),并反复核对后提交;

2、有自行在外省网上报考自学考试并有通过科目的,需到在当地办理转成绩手续,后将成绩合格单(或者转考回执)交到实训楼一楼教务处;

3、姓名或身份证信息有误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办证中心(派出所)出具证明

4、本科毕业证书领取时间预计:2016年9月

学士学位领取时间预计:2016年12月

5、学院自考办电话:0898-6586094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郑老师,梁老师

详细申请要求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