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请各学院根据《渤海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2011年修订)》和《关于制定多样化形式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要求和评价标准的意见》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为防范和杜绝弄虚作假、抄袭与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查重制度。查重标准如下: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在40%以下(含40%)的学生,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答辩。文字复制比在40%~50%(含50%)之间的学生,根据检测结果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相应修改调整,在获得指导教师同意后进行二次查重。二次查重的文字复制比降至40%以下者(含40%),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文字复制比在50%以上的学生,取消该生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按照学校部署,现公布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15年4月9日
附件: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
日 程 | 工作安排 |
4月24日 | 教务处公布毕业论文抽检名单 |
4月27日 | 各院系按照抽检名单提交毕业论文 |
4月27日—30日 | 教务处进行查重检测 |
4月30日 | 教务处公布查重检测结果 |
5月10日 | 各院系提交需二次查重毕业论文 |
5月10日—12日 | 教务处进行二次查重 |
5月12日 | 教务处公布二次查重结果 |
5月13日—6月8日 | 各学院进行答辩、学校进行答辩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