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与授予全过程


一、工作批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各环节管理,切实增强导师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学术性、严谨性,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硕士学位授予水平,学校制订了周密详细的2018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共分为1月份、3月份和6月份三批次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确保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与授予批次)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三、工作程序

1

预答辩

按攻读学位方式和学科领域分别组织进行。

2

按照预答辩意见修改学位论文

研究生按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

3

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

盲审抽检比例为:学院抽检20%;学校抽检5%左右。

未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评阅。

4

按照评阅和盲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

研究生按评阅和盲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

5

答辩

要求全程录音录像,答辩前5天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6

学位授予信息报送

四、学位申请与授予流程图



运营维护 |  校研究生会新媒体部

编辑排版 |  董   旭

文字校对 |  王   蕾

责任编辑 |  王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