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关于做好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院系):
根据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学部(院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指导、质量监控、答辩及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动
各学部(院系)应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稿)》(附件7),并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华东师范大学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表》(附件1)的安排,由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牵头部署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各学部(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含计划审定、时间安排、指导教师配备、开题指导、中期考核、成绩评定、答辩等环节),提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质量监控措施。各学部(院系)应组织全体指导教师专门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会议,强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动员老师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各学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制定
请各学部(院系)根据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学部(院系)和专业特点及2011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于2016年1月5日前修订各学部(院系)或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及评审细则,并公布给学生。
三、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论文(设计)选题要求一人一题。请认真填写《华东师范大学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表》(附件2),做到准确、完整,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由各学部(院系)教务老师统一上传到公共数据库。为保证教务老师顺利上传论文选题,请学生务必在本学期第二轮选课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选课。

四、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上传
2016年3月4日前,学生须在数据库提交定稿的《华东师范大学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3),并由指导教师给予评语和打分。为保证开题报告质量,教务处将聘请教学督导进行开题报告的抽检,开题质量较差的,须按评审意见整改或重新开题。

五、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解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的问题,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研究方向是否出现偏差,学生在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应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内容涵盖论文(设计)当前进度、遇到的问题、后续撰写计划等。指导教师应予以认真指导并于4月8日前在公共数据库中完成对学生论文(设计)的中期指导和评价。

六、毕业论文(设计)上传
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学生在数据库完成上传,由指导教师确认并撰写评语。
七、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学校将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工作。
今年学校将继续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2级所有本科生进行论文(设计)检测。上传到“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中的论文(设计)应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版,并以此版本参加答辩和成绩评定。
学校还将组织校外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6日
论文(设计)提交结束,封闭系统
5月11日
教务处组织检测并反馈结果
5月12日
教务处公布送校外专家评审学生名单
5月14日
教务处聘请校外专家进行论文抽查评审
5月15日
教务处反馈抽查结果
5月18日-5月27日
各学部(院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论文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重度重合(重合比≧50%) 的学生,取消其参与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相关学部(院系)须对学生论文(设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将书面材料递送教务处。学生可申请重修,延期六个月后可再次申请答辩。
论文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中度重合(40%≦重合比﹤50%)或校外专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取消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作“不及格”处理。给予学生三个月的论文修改期,新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补答辩。补答辩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作“补考及格”;补答辩不通过的予以重修,延期六个月再次申请答辩。

八、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后期工作要求
1.答辩工作开始之前,请教务老师在教务系统维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信息,确保答辩、评价及成绩评定能够顺利进行。
2.为保证2012级本科生毕业离校等后续事宜的顺利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必须于2016年5月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的网上提交必须于2016年5月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必须于5月27日前结束。各学部(院系)答辩工作必须在教务处反馈检测和校外专家评审结果后进行,不得提前安排答辩。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予答辩。各学部(院系)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环节,做好答辩记录。
3.各学部(院系)在成绩评定中,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既要拉开档次,又要兼顾公平,优秀论文(设计)一般不应超过论文(设计)总数的10%,并于2016年6月3日前完成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和公布。
4.认真填写《华东师范大学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4),于2016年6月8日前将相关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提交教务处。
5.各学部(院系)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如图纸、软件、实验报告、数据、论文(设计)等材料)的归档与保存工作。各学部(院系)要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要求》(附件5)的有关规定,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与装订。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部(院系)应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6年6月8日前交至教务处备案。

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开展,应着眼于学生基本学术素养的养成、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学术诚信的教育。
各学部(院系)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的主体,应着重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过程监控,及早布置,严把选题关。应重视开题报告撰写,加强中期检查及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加强指导教师配备,进一步落实学生与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对毕业生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毕业论文(设计)的信息化、过程化管理,旨在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促进学生和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记录学生论文(设计)的完成过程。请各学部(院系)务必严格遵守论文(设计)工作流程,保证过程管理的有效实施。
为继续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和质量监控,学校仍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网络检测以及校外专家抽查评审,具体施行办法参加条目七“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十、中山北路校区住宿申请
对于部分2012级本科生,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须在中山北路校区实验室完成实验的,经学部(院系)申请可安排在中山北路校区住宿。请有关学部(院系)提前做好相关签报工作,提交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会签,并详细填写《中山北路校区住宿情况一览表》(附件6)。各学部(院系)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前入住中山北路校区学生宿舍的签报工作。
十一、注意事项
指导教师与学部(院系)教学委员会应加强对论文(设计)质量的把关,,经答辩委员会与指导教师认定,毕业论文成绩一律以不及格计,必须重修,并报教务处备案:
1.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认定为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论文数据和资料造假,,认定为弄虚作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请人或雇人代写论文,,认定为请人代考,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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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刘露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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