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榆林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引领、创新转型”战略,表彰我市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在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市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更好地为榆林建设服务,市科协、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榆林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进度

2017年3月初,评选工作启动;4—5月份进行学术论文的征集、初评推荐和上报工作;6—7月份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和颁发奖励证书。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届申报学术论文的时间期限为2015年1月起至2016年12月30日截止。凡在此时限内由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或由省、市级学会参与承办的内部刊物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和交叉科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均可申报。同时,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规划、科技管理、科技咨询论证和科技建议等软科学方面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申报。一般性的总结、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高新科技产业简介、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科普短文、统计资料和产品说明书等不在评选之列。

三、优秀学术论文的表彰

获奖论文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颁发榆林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证书。

获奖优秀学术论文将作为作者考核、晋升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四、评选的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提高评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成立榆林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论文评选委员会。主任由市科协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分管领导担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业务科(部)室负责人组成。

五、几点要求

1、每项申报学术论文由省内、外或市内、外同行学科一至二名专家签署评审意见。其中申报一、二等优秀学术论文应有一至二位教授级专家填写的意见,申报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应有一位高级以上的职称专家填写的意见。

2、申报表中应注明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3、推荐单位要把好初评推荐关,要组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初评后推荐上报,并按初评意见排出先后顺序。

    

   联系地址:榆林市政府四楼 榆林市科协

   联系电话:0912—3895250   0912—3891909

   邮    箱:1120192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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