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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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已开始,有意申报者请联系科教处,并于4月15日前上交所需材料

学术论文是科技工作者在科研、生产、教学上辛勤劳动的成果,是智慧和知识的结晶。为了鼓励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劳动,繁荣学术,促进科技创新人才成长和科技事业发展,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决定联合评选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特制定本办法。

 一、论文评选要求

1、学术论文需要时间与实践的检验,论文须发表一年以上才可参加评选。本届评选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  

2、已获得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以外省科技人员为主、合作撰写的论文,不参加我省评选。

3、论文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对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有重要作用的决策性的咨询论文,可列入评选范围。工作总结、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统计资料、一般性试验报告、调查报告等,不在评选之列。

4、凡申请参加评选的学术论文,必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全文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会学术年会、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过的论文。申报一等奖的学术论文必须在全国性学会、、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或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

5、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评委会申报;凡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评委会申报的论文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材料要求

1、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学术论文评审表》(附件2)一式四份(其中三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

2、论文: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或会议交流证明(SCI论文可提供刊登该论文的杂志名称和目录的网页截图);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其中三份遮盖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3、凡建议评为一等优秀学术论文的,必须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高级专家推荐并附评语。

4、填写《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科教处邮箱xhyykjk@163.com

5、以上材料需于2015年4月15日前提交科教处。

三、论文详细要求及评审方法,详见附件1: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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