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两微一端10万+”论文同于发表核心期刊:闹剧OR创意?


一、新闻事件

浙江大学日前发布《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将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该《办法》推出后,引发广大师生和网友热议。(917

按照该校发布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原文的表述,、《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其他,10+,将享受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刊发同等的认定。

这一新规并非拍脑袋决定,校方有了自己的考虑和规划,几个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有意无意被忽略的点在此说明:

1.这一新规针对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而非科研论文。《办法》明确提出,要探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而不是把科研成果纳入“10W+”的考核。

2.《办法》同时也表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由党委宣传部每年6月牵头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认定。也就是说,不是每一篇“10W+”都有核心期刊的效果。

3.不同类型和级别的网络平台,作品价值和认定方式不同。


二、各家观点

(一)赞同

1.点赞者以为浙大实乃“改革先锋”,有力冲击了高校现有的单一学术评价体系。

2.互联网时代,学术不应该“躲进小楼”,或者人为刻意的小众化,而应该敞开心怀拥抱互联网,具备互联网情怀,站在“互联网+”的风口,这或许才是打开学术的正确姿势。

 

(二)反对

1.否定者忧心忡忡,以为《办法》将“媒体点击量”与学术论文的学术价值等量齐观,极易导致学术之“退步”。

2.不从众、不媚俗应该是学术研究的起码态度。有了这种态度和精神,学术研究的成果有10+的效应固然好,然而曲高寡合也许正可、甚或更能阐释价值高地之价值。

3.浙江大学《认定办法》中所列网络媒体,大部分都不是学术机构所属,也不以发表学术作品为主要目标。这些作品自有其社会价值,但绝不应该随意纳入‘科研成果’之中。

4.要将学术的归学术,将公共话题归公共话题,要能厘清两者的关系,不能搞混关系,否则容易让高校充斥浮躁与势利的风气,不利于高校学术发展。

 

(三)中立

   1.新规定不是十全十美的,也存在着瑕疵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是,这种互联网思维、“互联网+论文”的模式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2.固然试行的规定有不完善之处,但也不至于将其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向是借此完善规定,让其成为一种更广泛适用的标准,让更多高校敢于跟进。

3、较之将网络发文纳入传统的论文评价体系,更重要的是扭转“唯论文论”,从重视论文发表转为依据学术原则和学术标准,重视论文本身。

4.,应释放更多善意与包容才是。固然试行的规定有不完善之处,但也不至于将其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向是借此完善规定,让其成为一种更广泛适用的标准,让更多高校敢于跟进。

 

三、目前科研存在的问题

   1.,以意识形态而非学术水平判定是否发表的情况绝不少见,奇怪的是,《实施办法》一出,;

   2.一些人游走在学术的灰色地带,串联起一条巨大的利益链,从中导致严重的学术腐败、权学交易和钱学交易,除了众所周知的版面费,一些人孜孜不倦追求影响因子,浑然不知影响因子毫无学术公器的性质,却对微信公众号刷10w+警惕不已;

3.导致学术不关心真实社会和真实问题,学术变为行业和圈子内部的生产,围绕着一些伪问题,做着大量概念或文字游戏,其强迫性不仅造成学术资源的极大浪费,对国家和社会毫无益处,也让大多数高校教师身心俱疲,痛恨不已。

 

四、积极意义

1.“浙大新规”无疑颇具“改革”意义,它至少破除了高校学术评价体系的单一化,在冲破积弊重重的高校学术评价体系上功不可没。对高校学术评价体系的积弊,想必无论处于象牙塔之内还是之外的人都深有体会:这个体系“发明”了一根“核心期刊”指挥棒,在此指挥棒的指挥下,期刊收钱发论文、作者花钱买版面的现象异常突出。与此同时,论文的八股化现象越来越重,有的所谓学术著作,除了用于评职称的那几本,其他的甚至直接从印刷厂到了废品站。

2.很大程度上讲,它突破了“唯核心期刊论”的束缚,扩大了论文刊发的载体范围,对论文的价值重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评价体系中的“论文崇拜”现象很严重,并且绑架了诸如职称评定等学术标准,要么必须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要么必须在国内权威期刊上刊发论文,这让很多事业追求者欲罢不能,自身也痛苦不堪。

3.尝试将优秀的网文纳入论文范畴,好比给学术生态洒上几滴““雨水”,虽然一时还起不到“改善生态”的作用,但是,只要不断增添新元素、改善微环境,就一定会产生变化,只要“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质的飞跃”。

4.从“唯论文”到“泛论文”的进步。唯论文,尤其是唯核心期刊论文,无形中拴住学术论文前进的脚步,进而,阻碍着学术的健康发展。网文的“加盟”,尽管在评判标准等方面尚需在实践中完善,然而,这种“泛论文”的格局初步形成,打破论文的“期刊化垄断”;同时也让科研人员能够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传播公共知识,。

5.一定程度上缓解论文造假等灰色产业链,借风借势,助力文化传承创新、知识普及等社会服务职能。

6.发挥倒逼作弊,助力改善现在某些期刊论文中寻章摘句、史论总结、文献综述,脱离问题意识、没有思想深度,“为考据而考据”的不良学术风气,提高学术作品质量,净化文风。

7.改善学术同质化现象。学术同质化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高校和学者为了避免学术同质化,在内容、形式等方面力求创新,不断寻找突破点。浙大推出的学术考核标准,冲破了学界对于学术成果既有的判定标准,算得上是第一个吃新媒体螃蟹的高校。

8.学术的灵魂是创新,其意义在于对现实世界的指导和改造,应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存在,单纯为学术而学术,效果有限。一篇学术研究论文,如果不能得到广泛传播,其学术研究意义也会被打折。浙大新规有利于推动学术成果的有效传播,加快其走近社会大众、服务经济民生的速度。

9.浙大此举为高等院校打破既得利益、打破体制机制和思想束缚,让“贡献评价”回归本真探寻新的出路、打开“另外一道门”而进行的有益探索。

10.是对人才评价机制的一种创新。当前我国职称评价太过看重学术论文,有些技术过硬的一线工作者忙于业务无暇撰写论文,评职称时反而不占优势,甚至导致论文买卖、造假屡禁不止。而且,在大众注意力集中向新媒体转移的当下,浙大弱化学术论文、强化对新媒体的利用,当然是对人才评价机制的创新。同时,社会不仅需要在象牙塔内深居简出的苦行僧学者,也需要更多公众型的学者。在一些重大社会和公共话题中,鼓励学者面向公众撰写文章,能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11.对于浙大发布此事之举,官方新媒体成权威信源,教育创新不“遮掩”。浙大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第一时间发布了这一“重磅消息”。事关教育创新,浙大及时公开,,避免了改革信息经“旁门左道”传播而滋生谣言。

12.10+代表着实在影响力,特别是对于社会科学学者而言,面向公众传播的作品获得10+,是能力的肯定和价值的体现。作为靠公共财政扶持的学术事业,反哺公众是应尽的义务。学术成果不该仅以枯燥晦涩的方式呈现在核心期刊上,更应该以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公众传播。

 

五、存在问题

1.这会逼着学者不安心研究学科,一门心思当网红。

2.这项新规其实矫枉过正,是一种更不合理的“数字化管理”,模糊了学术研究和媒体传播的界限。

3.作用也是有限的,因为大部分真正对人类有贡献的原创成果,公众的接受度是很小的,最新的科研成果或者思想学说对提出它的学者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工作成就,但对公众来说,可能只是茶余饭后的一条不起眼的手机新闻。这是对科研人员的不尊重,也是对科研成果的亵渎。

4.目前看来公布的标准,以及发表渠道,有可能成为又一个圈子,而且这个圈子的学术含量甚至还比不上原来的圈子。浙大试图将新媒体引入到社科评价中,但是存在方向性问题,学术评价不适合用社会化方式。高校是文化高地,它的评价必须具有专业性。

5.浙大的做法是把严肃的学术评价简单而随意地“媒介化”了,没有深入辨析新媒体媒介传播的复杂特征,学术的归学术、媒体的归媒体,两者的属性不一样、受众不一样,不能机械兑换。媒体影响力和学术价值是两个范畴的事情。

 

六、具体举措

   1.发布主体审慎定夺,系好“第一粒扣子”。以浙大新规为例,根据《办法》规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将由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每年6月牵头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认定。对此,有媒体认为,宣传部门是否有权认定网络文化成果等同于学术成果,这有待商榷。有鉴于此,权威学术管理部门在结果评选和信息发布中的介入程度,或可考虑酌情加大。

2.配套释疑“量体裁衣”,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在公布首批“吃螃蟹”的评选结果时,相关高校也应完善配套释疑工作。例如,在避免网络文化成果和学术成果混淆的过程中,高校在程序监督、机制防范上做出了哪些相应的努力,届时不妨一一“晒”出来,,开放外部监督渠道。

3.10+”网文只能作为评价学术水平的辅助和参考,可以与严谨的学术论文各领风骚,却不能压倒学术论文,更不能成为唯一标准。因为许多学术领域先天就不具备爆款基因,却对人类历史、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要有坐冷板凳的精神才能传承发扬。我们鼓励创新,但也尊重坚守。

4.要按学术规律、学术标准整改旧规。“核心”论文也好、“优秀”网络成果也好,最大的问题是“核心”、“优秀”究竟是由谁来认定,我们要强化专业性,完善严格意义上的同行评议。

5.学术评价可以借助新媒体,让制度制定和执行更科学更规范更严谨,祛除外在人为因素,回归学术本身。从而加强学术界的自律,让学术界更好地执行学术评价。

6.学术成果无论发表在什么平台上,最关键的还是要看“原创性”,这是学术成果的核心指标,与传播的手段、数量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务必不能“以平台、点击量论英雄”。要推行“代表作”制度,真正发挥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7.学术评价的具体操作,更多时候要匿名、异地、专业,这样才能保证客观公正。

8.大学应该明确自身定位,自己要处在学术前沿,而不是一味“赶时髦”。

9.科研工作者要端正科研态度,加强自律,甘于寂寞,真正在各自领域内做出原创性成果。

 

那么,对于浙大的此次尝试,你持什么态度呢?

你看好互联网+学术的未来吗?

快来谈谈自己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