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P2P网络贷款平台已申请进行调查,一些机构涉嫌非法集资、自筹资金池和其他非法活动。业内人士认为,在P2P网络贷款领域的这一阶段,有些平台只提供资金配对服务,而风控人员、设施和系统相对较弱,其他风险,建议网络贷款机构建立详细的不遵守业务通关时间表,逐步减少不合规业务。
实质上,顺应P2P网络贷款是一种特殊的私人融资方式,其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受法律保护。中国最早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也是以外国纯粹的媒介形式为范本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作用只是为借款人和借款人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不参与整个借贷过程。
通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匹配合适的投资者和借款人,帮助双方顺利完成交易,并收取相应的中介费用。借款人为信用贷款发行标的物,无任何担保,贷款金额小。然而,由于离线审计的成本,该平台对借款人信用信息的审计基本上处于正式审核的状态,不能保证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
我国P2P网络贷款经过一段时间纯粹的中介模式,发现平台坏账率很高,借款人违约率居高不下,投资者无法顺利收回本金和利息,盈利状况不理想。此外,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普通投资者无法客观评价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有必要承担借款人逾期未付的成本、坏账的回收和处置,投资者倾向于获利,规避风险投资,导致P2P网络借贷无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
为了解决借款人信用不高、吸引不了投资者的问题,我国的P2P网络贷款平台开始对前来贷款平台的借款人进行离线申请,甚至是为了节省成本,直接从各种渠道找到高质量的借款者,以保证借款目标的真实性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然而,由于无担保信贷是有风险的,它并不能完全消除投资者对P2P在线贷款平台的不信任。因此,我国的P2P平台决定对投资者的承诺进行担保,有的平台公司做自己的保险,有的平台寻找第三方合作担保公司来做保险。如果借款人违约,直接向贷款人预付本金,然后继续收回借款人。由于有了担保,P2P贷款平台不再是信用贷款。其结果是P2P平台的僵化支付,大大增加了P2P平台本身的风险。
P2P网络贷款实际上是一种创新的金融模式,将私人贷款转移到互联网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在不离家的情况下完成投资活动。
然而,与民间借贷不同的是,P2P网络贷款在整个活动中始终存在三种角色,借款人、投资者和中介三者缺一不可。在民间借贷中,只有借款人涉嫌集资犯罪,但平台本身很可能被怀疑在P2P网络借贷中除了借款人之外还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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