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做出创新成果,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造就一批拔尖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校出台《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5〕81号),设立“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现将该基金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在校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在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生后也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应具备的条件见《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


三、申请人须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申请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交所在学院,学院根据《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汇总《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汇总表》(附件3),按照学院评审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后向学校推荐。博士研究生不限制名额,硕士研究生具体分配到各单位的名额见附件4。

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16日上午11:00前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申请者已有科研成果复印件、开题报告及考核表复印件、附件2及附件3)送交研究生处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liuxianwei123@126.com。其中《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其余材料一式一份提交。


四、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对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者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最终立项项目以公示的评审结果为准。


五、报送地点:曲阜校区交至1号办公楼311室;日照校区交至会馆2号楼2309室。

联系人:刘宪伟,电话: 0537-4455522。


六、2019年6月份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会同导师积极做好立项研究生科研进度跟踪,鼓励立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圆满完成明年项目验收工作。对上年度未如期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请相关学院和导师继续做好督促和跟踪工作,争取早日结项。


研究生处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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