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潍坊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立医院改革有关政策,结合各医院发展需要,经潍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决定为市直公立医院招聘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博士研究生、优秀硕士研究生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急需紧缺岗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潍坊市中医院2018年优秀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

潍坊市中医院2018年优秀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


医学门类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不受附件中岗位条件限制,不限专业,不限岗位,不限人数,有意来潍坊公立医院工作者,均可报名,择优录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报名。报考潍坊市中医院考生登陆潍坊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wfszyy.com/报名,咨询电话:0536-8190012、8190016。报名截止至最后一场面试时间的前一天,每个医院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整个过程,用人单位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的相关材料,统一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考生在面试现场需提交身份证、个人简历、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材料、获得的荣誉奖励等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

四、综合面试及技能测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将在北京、上海、武汉、西安、吉林、郑州等医学类高校集中的城市及潍坊市组织面试,面试地点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面试时间将通过招聘网站提前向社会发布。


(二)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由医院招聘专家小组对考生的面试、学术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对特别优秀的,可现场签订聘用协议,确定为初步录用人选,对有录用意向的考生,现场签订聘用意向书。


(三)技能测试

取得聘用意向书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潍坊参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术和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演示或案例分析等,量化赋分,成绩在本场测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并按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初步录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技能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技能测试时间请关注医院招聘网站。初步录用人选名单将在市卫计委网站进行公布。

外省、市院校毕业生到潍坊参加面试及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报销学校所在地至潍坊的往返火车票(最高可按动车二等座标准)或汽车票。

五、体检考察

由医院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初步录用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各公立医院招聘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按照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落实待遇,博士毕业生可落实事业编制。

七、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

校园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招聘简章执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说明

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rkjsw.weifang.gov.cn/)和医院官方网站是发布信息的招聘网站,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6-8090288

监督电话:0536-809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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