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注意事项

音乐学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时间为4月21日8点至27日8点,论文检测和答辩均通过方视为毕业论文通过,逾期未提交论文进行检测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毕业论文答辩,并记录为毕业论文缺考,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自行承担。


一、检测对象

音乐学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

二、检测系统

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南京艺术学院)网址:http://njarti.check.cnki.net/。

三、检测原则

本科生毕业论文实行100%检测制,由毕业生本人网上提交论文、指导教师网上审核,凡当年论文检测不合格或因故未参加检测的,如在弹性学制内申请毕业,仍须向学校申请检测。

四、检测程序

首次检测未通过的毕业生,毕业论文修改后可由二级学院安排第二次检测。通知通过检测的毕业生应自行打印“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由指导教师在确定检测论文文本真实、完整的情况下签字确认后作为毕业材料统一装入“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本科生毕业汇报(论文)材料袋”中。同时将毕业论文以附件形式(不含致谢,附件名称202_学号_姓名)发送至教务信箱nua-yyjw@qq.com,凡未发送者仍视为未完成毕业论文检测,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自行承担。

校教务处随后将对上报毕业论文进行抽检,凡文字重合百分比超标的毕业论文,将严格按照检测结果认定予以执行,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检测结果认定

1、理论类专业毕业论文的文字重合百分比≤15%,实践类专业毕业论文的文字重合百分比≤20%,视为检测合格。

2、理论类专业毕业论文的文字重合百分比在15%—45%之间,实践类专业毕业论文的文字重合百分比在20%—50%之间,毕业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进行论文检测。

3、理论类专业毕业论文的文字重合百分比≥45%,实践类专业毕业论文的文字重合百分比≥50%,视为检测不合格,要求毕业生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延期一年重新进行论文检测,复检合格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且答辩成绩不得超过70分。

4、凡是推荐参加“南京艺术学院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学士)”、“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的毕业论文,理论类的文字重合百分比≤10%,实践类的文字重合百分比≤15%。

六、检测系统使用

1、使用者

音乐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

2、账号设置及使用方法

本科毕业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论文进行检测,通知指导教师审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检测结果和指导教师审阅意见。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登录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同用户名。毕业生论文上传检测后,指导教师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审阅,点选“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或“不通过”,同时可通过系统给出具体审阅意见。

3、待检测论文上传要求

完整的毕业论文(含图片),要求为WORD格式电子文档,论文命名格式为202_学号_姓名.doc,注意是下划线_而非中间短线—。毕业论文必须包含绪论及文献综述(主要为论文研究目的与意义、前人研究现状的阐述等),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务必通顺、准确,不含致谢,参考文献不得少于10篇。音乐表演及作曲各专业毕业论文不得少于5000字,音乐学、音乐学师范专业毕业论文不得少于8000字。

七、检测注意事项

1、每位毕业生的检测次数有限,请务必在毕业论文完成后再提交检测。毕业生账号仅供本人使用,不得上传他人毕业论文或收费检测。

2、毕业生上传检测的论文文本必须与本人实际毕业论文一致,请指导教师严格审核把关。

八、其他

凡发现毕业论文确有作假行为的,按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南艺教字〔2015〕61号)的规定,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