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中关于医学类专业发表论文要求(2013级及以后)

暨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中关于医学类专业发表论文要求

(2013级及以后研究生适用)

外招博士、硕士

鼓励外招博士、硕士研究生发表与本学科领域、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内招·博士(科学学位)

满足以下4项之一:

1、在A1类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署名第一作者或者共同第一作者;

2、在A2类期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署名第一作者;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等一等奖(排名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名前四名);

4、获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等一等奖(排名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名前二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博士研究生获授权发明专利,署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博士研究生第二,可抵算1篇A2类论文。




内招·博士(专业学位)

以暨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JCR-SCI分区表3区及以上分区期刊至少发表1篇与本专业内容相关的学术论著(以暨南大学理工医分类期刊目录为准)。




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内招·硕士(科学学位)

满足以下4项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的身份在B类期刊发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的身份在C类期刊发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3、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身份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4、以第一、第二或者第三作者身份在影响因子≥3.0或SCI分区表中Ⅲ区的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内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论文1篇。




内招·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以暨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公开期刊发表至少1篇与本专业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含个案护理、文献综述)。





备注:

1、所有用于申请学位的文章必须以“暨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学术论文指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