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17年度瑞安市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电化教育)、教育装备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了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普及和深化,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技术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提升我市教育技术工作整体研究水平,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组织瑞安市2017年度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电化教育)、中小学教育装备论文评比。我局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认真、公正地评审,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温州市评比。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上报时间

2017年4月11日前。

三、论文要求

(一)论文要聚焦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A4纸张,每页格式为30(行)×35(字)。参评论文的字数限制在6000字以内,超过7000字,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三)送审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申报表(附件1),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教育信息技术论文为40,教育装备论文为41),并在方框内打“√”注明是否参加职称鉴定。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

(四)凡组织教师参加教学论文评比的学校,须对教师参评论文进行筛选(可在网络上进行搜索),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教学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现象(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三年内不准参加论文评选,并由教育局纪委根据有关条例和文件进行处理。

四、报送要求

(一)送交材料:评审论文汇总表(附件2)(纸质1份,电子稿1份)。参评论文(纸质一式3份,电子稿1份)。

(二)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审。

五、评审时间

4月15日至16日

六、报送联系人

瑞安市教育局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  林南武,联系电话:65651177  620351(教育网)。

 

附件:1.2017年瑞安市中小学(学前)教师评选论文封面

2.2017年瑞安市中小学(学前)教师评选论文推荐清单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2017]17号瑞教办仪.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