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建议

又到毕业季,又到导师泪奔季。

今天再次拜读本科生毕业论文,深感伤痕累累。不得己,刚刚列了一个简单的写作思路建议,仅供法科本科生参考。不一定对,而且不全面,关键是,不建议将其作为固定模式。与固定的模式相比,我更喜欢那种恣意磅礴的论述,细致入微的分析。

问题导向型的论文是大家所乐见的。现在的学生毕业论文可以写(暂且认为是写吧,其实都是抄)数万字,但大多数没有问题意识,找不出问题在哪里。没有问题,你分析什么,为什么分析,意义何在?

本科生论文如今已经进入一个奇怪的结构怪圈中了:概述(概念、特征等教科书内容)-法律现状(其实就是立法名称加相关条款的复制堆砌)-存在问题(其实就是一些人云亦云的大而化之的未经思考的问题)-立法建议(奇怪的是本科生论文居然都在讲立法建议,但建议都是一些倡导性的不具有太多实际意义的建议,如建议制定空域管理制度,规范空域管理之类)。这类的论文在全国高校大量存在,但有意义的又有几篇?

既然本科生毕业论文是必须的,为何不考虑其产出的真正意义呢?因此,问题导向型的写作要求,无疑是我们应当坚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