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届申请学位研究生学校盲审人员及提交评审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2018届申请学位研究生学校盲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全部由学校统一送审。其他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的名单见附件,名单以外的由各培养单位送审。

    2、所有评审学位论文研究生(含未被抽查的)的指导教师(含未被抽查的)和研究生都要填写导师和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后交研究生处。未填写承诺书的视为放弃学位论文送审。

    3、,全部由研究生处送审。

    4、须二次检测的人员论文由研究生处送审。

    5、论文提交时间:4月2日8:30--11:30,下午14:30--16:30。过期不交,视为放弃申请,推迟其学位授予。

    6、送审要求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学位论文评议书》(正反面打印)从研究生处主页下载。各单位要在5月10号前完成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学位论文评议书》先在各培养单位留存,上报毕业材料时一起上交。

    7、其他未尽事宜,见《关于2018届申请学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特此通知!

 送审人员上网.xlsx

 学位论文盲审及预答辩管理办法+评议书+论文修改表.rar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