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日程安排


 

 

1111

(第11周)

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送审及论文相似度检测工作;

129

(第15周)

各学院分委会汇总各学位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前报学位办审核备案;

各学位点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准备好学位申请材料报学院分委会。

1216

(第16周)

各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院分委员会决议等材料。

1223

(第17周)

学位办汇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所需有关材料。

1230

(第18周)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人学习期间如无以下的科研成果,其学位论文应通过由学院组织的校外专家双盲评审和预答辩:


在公开出版二类期刊署名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SCI、EI收录的以第二或第三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及第一单位为安徽农业大学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排名为第二或第三同时第一单位为安徽农业大学的发明专利;人文社科类在公开出版的三类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且署名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


对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

发表第一作者1篇被SCI收录影响因子在1.0以上或3篇被EI(JA)收录的与毕业、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同一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联合发表1篇被SCI收录同时JCR分区为Q2及以上的共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或获得一项以上国家授权的除导师以外为第一完成人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发明专利(发明单位为安徽农业大学),且需发表1篇为第一作者的被EI(JA)或SCI收录的与毕业、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区域农业发展专业的博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的1篇被SSCI收录或2篇被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五、有关答辩事项咨询:勤政楼230室,联系人:徐伟,联系方式:0551-65786416,邮箱:

 


                                           

  编辑:lucky 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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