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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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要求考生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文凭、且考生该专业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经全部及格,符合上述条件者才可以报考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考生早日完成学业的愿望都很迫切,考虑到从报考论文到进行答辩中间仍有半年时间,我校特做如下两点说明:

说明①:如果考生是在校学生,其所在高校的教务处能够出具有红章的证明,证明其在半年之内可以拿到毕业证书,可以照顾此类考生提前报考论文。

说明②:对于缺少1-2门课程成绩的考生,将酌情照顾其提前报考论文。请考生在省考试院网站报考论文时将本人考试成绩情况详细说明在备注栏目里。

我校工作人员精力有限,不再接待考生对于上述两个说明的协商电话。对于一定要来协商的考生,一律按照本报考条件第一段(下划线字体部分)的要求严格执行。

二、报考办法及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次为2015525日-31日),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论文答辩网上报名;

2、我校将于201564日之前在网上给出初审结果,没有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勿继续寄送相关材料及答辩费用;

3、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610日之前将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理工类220元)通过邮局汇款,寄送至我校相关院系[1]。我校当前自考专业中,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论文指导答辩费为220元,其余专业均为200元。考生汇款时请注意不要弄错金额。

4、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610日之前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考生回执(见附表二)、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专科学校教务处红章证明)通过邮政信件,寄送至我校相关院系[2]

5、我校相关院系将根据书面材料进一步审核考生论文答辩的报考资格,届时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相关院系联系,联系方式见附表一。

6、考生与院系间的来往信件及汇款等须按规定时间寄出(以邮戳为准),逾期者一律不予补办。所有信件与论文提纲首页,务必注明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通讯地址、邮编与email,并按院系指定的地址邮寄。

7、院系收到论文提纲后,将根据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编排论文编号,随后采用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具体采用哪一种告知方式由院系自行决定。指导教师确定后,论文稿请直接寄送导师,并注明学校编排的号码(所有信件请自留底稿)。论文撰写与指导等事宜请务必按照院系的要求进行。

8、本须知第五大条预定了指导教师回复考生论文修改意见的日期,如果届时因邮箱故障或其它原因考生未能联系上导师,请考生务必在此日期之后的一周时间内与相关院系联系人进行沟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9、已经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严禁剽窃抄袭。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考生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汇款时请在汇款单留言栏内注明专业、姓名、准考证号以及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晰),以免延误论文指导。

2、不按时寄交有关论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费概不退还。

3、每年的525日至31日、121日至7日都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网站办理考试报名、课程免考以及毕业等各项事宜。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抓住机会尽早办理,以免耽误自己的事情。

4、考生向主考学校寄送有关材料时,要注意时间期限,如时间较宽松,可用邮政的挂号信寄送(不得用平信,否则遗失后果自负);如时间较紧,请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

四、论文撰写要求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字迹清楚;篇幅在50007000字之间。

2、论文提纲、论文初稿、论文完成稿可用300字方格稿纸书写,也可用A4纸打印,字体为4号字。

五、毕业论文由报名至答辩过程中的时间安排

请考生关注相关院系网站的通知与说明,具体流程请以各院系的安排为准。以下流程仅供参考:

12015610日前,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篇幅一般不少于1000字)通过邮政与其它材料一起寄给我校相关院系,论文提纲包括论文纲目、基本论点、主要论据以及如何进行论证等具体内容。

请等待院系通知,院系会要求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电子稿发送到指导教师的电子邮箱。每次给指导教师发邮件时请务必注明考生本人的姓名、专业、准考证号等信息。

22015720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审定后的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通过Email发给考生。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并根据修改稿着手撰写论文初稿。

32015825日前,考生将论文初稿通过Email发给指导教师。

42015915日前,指导教师将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反馈给考生。考生要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初稿。

52015101日前,考生将修改后的论文二稿通过email发给指导教师。

620151020日前,考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反复修改直至审核通过。再将审核定稿后的论文打印一式三份,一份考生自留,另两份务必在11月份来我校答辩时交给答辩教师。在完成撰写论文的同时,还要准备好供论文答辩时使用的论文内容简介(以4-6分钟的讲解时间为限)。

7、各专业论文报名地址与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考生答辩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者不予答辩。

8、涉及汇款请通过邮局办理,不得将现金放在信件中寄送;涉及信件请用邮政挂号信或邮政EMS,一律不得使用社会上的快递公司;所有信件请自留底稿;信件与汇款均寄给南京大学相关院系的联系人收(详见附表一)。

六、论文答辩成绩的查询

每年525日开始可以查询5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每年121日开始可以查询11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查询方法如下:

①打开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网页;

网址为http://www.jseea.cn/zkzk82ce/index.html

②在考生登录处,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与校验码,登录并进入系统;

③强制阅读10秒用户注册协议后,点击我遵守

④在信息查询”——“论文成绩查询,就可以查到毕业论文答辩的成绩;

⑤查询成绩完毕后请先注销,然后再退出系统;

⑥如果确实参加了答辩,但却查询不到成绩,请与相关院系负责老师联系。

七、其它说明事项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果符合我校自考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上半年毕业者应在当年的10月份来我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下半年毕业者应在次年的3月份来我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务必不要有延误。请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的通知,通知中会有详细说明。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网址为ces.nju.edu.cn

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均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具体邮寄地址详见附表一,请仔细浏览各相关院系网站通知。如果将费用或材料寄错了地址,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寄送材料并汇款的考生,其网上报名视为无效。

来往信件内容,除了需要亲笔签名的地方以外,其余文字必须用电脑打印。


【小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