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教程】SCI论文发表著作权署名的规则

SCI论文发表时常涉及到著作权署名的问题:

著作是任何一个科研究工作者所关注的话题,在科学网上,这也是一个常议论到的话题,因为它直接影响了您的生活和工作,更涉及到单位, 研究机构,公司集团,、经济诸方面的利益。记得多年前, 看到一本有关“著作权”的专著,可见其复杂性不是三言二语能够阐述淸楚的。其实,对著作权的认知、评价、执行、也成为了一门新的专业。不同领域或专业, 例如生物医学类同数学及物理学类, 著作权的执行情况差异较大。本文涉及的著作权知识主要适用于医学、生物、生物相关的物理和化学。


署名的规则:
署名的规则, 不同领域和国家是有较大的差异。随着科学技术交流的国际化,科学家也达成了共识。涉及作者的署名权,首先得谈到署名的规则。尽管不同杂志出版了不少的规则,这些规则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缺乏实际的操作模式,很大范围仍属灰色地带,很多情况不能量化,很大程度取决于第一作者和资深作者的态度。
严格的讲, 任何人实际上参与了科研工作,(1) 并提供好的科研思路 (尽管没有做实验), (2) 分析及实验的工具,(3) 有数据,(4) 图片,(5) 数据分析,(6) 破译结果并提供结论,都应亨有署名权。但不同实验室有自己的规则,就我知道的和经历的类型简述如下:
1 太严格型:我们常看到有些大型实验论文仅有二到三个作者,诚然有个别人能达到这点,我个人认为有很多不可取之处,对于一个好苗头的课题应鼔励更多人加入,从中得到训练及经验, 这对于大学学生和资源缺乏的大学及科研机构尤其重要。但我也不是那种平均平义者。我认识的有几个实验室,所有实验员都没有署名权,尽管他们准备了大量的实验,他们只在最后的致谢栏处给于感谢。
2 太不靠谱型: 由于存在灰色地带及很多情形不能量化, 不论国内及国外,论文署名存在很多弊端,我想只是轻重不同罢了。有很多情况下署名也突破了道德底线, 成了利益转化的工具。这些情况也只有待以时日看否能够得以解除。
著作权署名形式:
情形1,典行的例子: 一个大学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员、访问学者,未独立的科学家在一着名的或独立实验室工作,所有诚果属于研究所及实验室所有,实验负责人(如博士后)起草论文稿,提交到实验室主任,讨论作者的贡献和秩序。对于中型的课题,涉及8到20位工作人员,通常的情况下,谁起草论文稿,谁就是第一作者,导师或实验室主任作为资深作者放到最后一位,常冠以通迅作者身份。
情形2,典型的例子: 同情形1相似,但现在涉及三个或多个实验室, 或多个课题组间的合作,而这种合作分工是较均冲的那种类型, 很能说谁的课题组贡献最大。通常作法是各实验室的主要实验负责人共亨"第一作者”,标以相同贡献作者(equally contributed to this work),各课题负责人则署名到最后的三个位置。显然第一作者仍占有多种好处。具体的协商和利益的分配是因情况不同而定的。
情形3,典型的例子: 同情形2相似,但涉及5个或10个以上的实验室,50人乃至100人以上的大型国际合作或协作,科学家的贡献很难加以量化,可以以作者的姓名的秩序排列(all authors are listed alphabetically)。如果你的姓是A,你就是第一作者。
情形4 (非典型署名1): 既是第一作者,又是通迅作者,资深作者的位置可以是一位资深作者,这种情形多见于资历较浅的独立科研人员同资深或重量级大牛间的合作。科题的完成显而易见是源自第一作者,资深作者的加入有助于论文的发表,但同时有可能淡化第一作者的独立性,有利有弊。更多人愿意把大牛的署名放在不显眼的位置(如倒数第三或中间),来突出个人的能力, 也是有利有弊。
情形5 (非典型署名2):所有的作者的署名方式遵守典型的规则,但通迅作者可以出现在住何位置。比较常见的位置是第二, 第三,倒数第二及第三。我个人的理解这种方式仍属于作者间利益的平衡,很多的原因是为了促进年青科研究人员的职业发展及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