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更好地落实应用型教育教学理念,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
  1.各学院应结合专业特点,按照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和质量标准。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不断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和《广州商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广商研字〔2015〕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解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及写作规范。
  2.各学院参考《广州商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表》(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第2部分),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含领导小组名单),并于2017年11月13日(第11周星期一)之前送交教务处备案。
  二、抓好选题质量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和个性化;选题不宜求大求全;支持鼓励“应用型”选题,要把行业企业一线需要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源之一,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和实验室相结合,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或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选题应达到50%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采取指导教师命题与学生自主拟题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及实习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拟定题目;鼓励学生采用与专业密切相关的已发表的论文、专利、参赛获奖的学术作品以及“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成果为主题来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严格执行教研室、学院审核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在努力增加课题数量、拓宽课题范围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对师生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查,并对课题给出审核评议的结论。
论文(设计)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与往年的重复率不高于30%。
  三、明确指导职责
  1.各学院要严格做好指导教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要认真审查指导资格,明确指导职责,增强责任意识。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并经学院批准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可以是本学院(专业)教师,也可以是同一学科的跨学院(专业)教师。一般情况下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0人。因特殊情况超过10人,需报学院领导审批。鼓励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聘请校外指导教师需填写《广州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第3部分)。
  3.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加强考勤;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交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严格审查论文的规范性,坚决杜绝抄袭剽窃行为。
  4.各学院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后,分专业填写《广州商学院     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第4部分),并送交教务处备案。
  四、强化过程管理
  1.各学院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学院和专业的实际情况,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 继续推进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化管理。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申报、选题、指导记录以及答辩等工作过程采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广州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操作指南》见附件2)。
  3.加强对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4.各学院应继续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工作,重复率不超30%,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情况自行确定,校级优秀论文(设计)的重复率务必控制在20%之内。学生可以自行到图书馆501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查重。对没有查重证明的毕业论文或重复率不合要求的毕业论文不允许参加答辩。
  5.各学院要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将毕业论文(设计)按专业汇总,以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两种方式存档。同时,将有关材料按要求送交教务处备案。
 
  附件:
  1.广州商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2.广州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操作指南


(附件下载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