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答辩及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是学历教育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业水平和研究能力的综合测试;也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最后一次重要的训练。

专升本、高起本层次的各专业需进行论文的答辩。

答辩申请:


本科论文答辩采用“申请学位的学生答辩+自愿申请参加答辩的学生”想结合的方式,即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不申请学位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的学生成绩为及格或者不及格。

答辩申请资格:


指导环节成绩通过后,方可申请参加答辩。凡指导教师建议为“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答辩,按毕业论文不及格处理。

1.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申请的,一律不允许参加当前批次答辩,但可提出延迟答辩申请,学院保留当次论文写作环节成绩,学校参加下一批次论文答辩;

2. 若答辩后,论文成绩仍未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学生可提出一次论文重修的申请(即重新选题、写作、答辩)。重修后若成绩仍不理想,不能在提出重修。对未参加答辩而论文成绩合格者,不能申请论文重修。

3. 提出答辩申请但未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论文成绩安不参加答辩处理。不参加答辩者,需提前提交书面补答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可在答辩时段内安排一次答辩。

4. 参加答辩的学生的论文成绩的评定程序:

(一)写作环节成绩由指导老师评定;

(二)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进行评定;

(三)最终论文成绩是由答辩评委员会平衡、调整(答辩委员会对成绩的平衡,调整以纠正偏差、解决争议为原则)

5. 未参加答辩学生的最终成绩评定:写作环节成绩由指导老师初步评定,再由审查小组对成绩不及格或对导师给出的成绩有争议的学生论文进行审查,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要求确定最终成绩。

6. 毕业论文(设计)复议

(一)毕业论文(设计)争议是指学生本人对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等有异议要求复议或被他人检举或其他对毕业论文(设计)有异议的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复议需在成绩公布一周内提出。

(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答辩:

1. 由3-5名教师成立专家答辩小组,对论文作者逐个进行答辩。

2. 毕业论文应由答辩小组一名以上教师详细评阅,写出评分和评价,并根据课题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技能、试验或者结果分析以及加深的不同难度的问题等,以备答辩时提问选用。

3. 答辩者首先向答辩小组汇报:

(1)撰写本文的目的意义;

(2)论文的主要内容及中心;

(3)本人的创见,创新。

4. 答辩委员会成员会记录答辩情况,写出答辩评语,并评定答辩成绩。

目前成人提升学历的形式:

自考、网络教育、成人高考

欢迎扫描二维码咨询!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更多教育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