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需要在下半年答辩的小研们

做好答辩准备啦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政〔2015〕46号)、《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与成果考核规定(试行)》(校政〔2009〕37号)等相关规定,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单位的导师、申请学位人员。



总体进度安排

1、9月15日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各学院于9月21日-9月22日将审核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

2、9月22日前,各学院将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提交学位办。

3、10月1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工作。

4、10月17日前,各学院将拟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报送学位办检测。

5、10月19日前,将盲审论文纸质版提交学位办。

6、12月8日至12月14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7、12月18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会议,12月19日,各学院统一将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学位办审核。

8、拟在12月中、下旬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9、答辩其他材料最迟办理时间为12月20日。


学位申请与资格审查

2017年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请9月15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及授予学位的申请,并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1)。学院于9月21日前统一收齐学位申请者的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与成果考核记录本、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培养科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请于9月22日前,将本学期通过审核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后,填写《安徽理工大学拟申请学位人员简况表》(附件2)提交至学位办(校行政楼209房间),将电子版发送至yjsxwb@aust.edu.cn.


学位论文的预审(预答辩)

1、硕士论文预审

为了保证研究生论文质量,学位论文在正式送审前,各学院学位委员会组成导师组,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预审,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表》(附件3)。

学位论文预审工作须于10月12日前完成,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前安排。

对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研究生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和修改,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论文送审。对问题较多的学位论文,修改后应重新组织预审。预审未通过者,不进行论文外审和答辩。

对于通过学位论文预审者,预审表在导师及学院学位委员会签署意见后,留学院保存备查。

2、博士论文预答辩

为了确保我校博士学位授予质量,实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预答辩才能进行学位申请工作。

(1)预答辩在论文评审前三个月内进行,时间由指导教师确定。  

(2)学院负责组织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至少由3位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参加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应包含论文涉及到的主要研究领域。

(3)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审查申请人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否达到授予博士学位的要求、学位论文撰写是否清晰和严谨、对成果的表述是否全面和准确、对创新点的描述是否确切、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同时提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并做出评语和决议。

(4)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或补充实验,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提出学位申请。

(5)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必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至少3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6)学院需提前一周将《预答辩安排表》(附件4)、《安徽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附件5)报送学位办审核。

(7)校学位办将对预答辩过程进行监督。

(8)预答辩结束后,学院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附件6)并在论文送审前一周报送学位办审核。

(9)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做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严把质量关。


学位论文检测

学位申请者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进行检测,硕士论文复制比不得超过20%,博士论文复制比不得超过10%。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予送审、答辩。

申请学位人员的电子版论文须于10月17日前制作学位论文包(以学院为单位,以专业为文件夹,不接受个人提出的检测申请。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专业+姓名+论文题目.doc),供学术不端检测使用。学位论文检测重合度超过50%以上的不接受学位申请,论文重合度小于50%的,经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修改完成后,由学位办组织第二次检测,二检重复率仍大于学校规定的,本学期不再进行论文外审及答辩工作。


论文送审与要求

(一)论文送审

本学期论文仍实行百分之百“盲审”,盲审的论文按博士5本,硕士1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2本,由所在学院负责收齐后于10月19日前提交给学位办。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封面应按安徽理工大学学位论文盲审模板(附件7)。

2、论文中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等反映论文作者及导师身份的信息。

3、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

4、学位论文要严格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修订)》(研究生[2005]11号)进行排版。


学位论文评阅

1、 学位办负责委托校外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聘请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阅。

2、学位办及时汇总匿名评审结果,并将隐去评审专家姓名的评审结果反馈到各学院,由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便于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修改。

3、其它事项参见《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暂行办法》。


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办将通过审核和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通知各学院,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答辩,在规定的时间内答辩结束,各学院可根据论文评审结果返回情况,适当提前安排。

论文的答辩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非涉密学位论文答辩要公开答辩,答辩程序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的要求》(学位办[2015]7号)执行。


学位评定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于12月18日前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对申请人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博、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填写《安徽理工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授予学位名单汇总表》(附件8)并附书面说明,于12月19日前按照分类报学位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xwb@aust.edu.cn,同时报送学院研究生的材料(每学生一袋)。拟在12月中、下旬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学位材料归档

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授予学位材料的收取、整理、审核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

各学院研究生学位材料的归档及管理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校研究生[2007]7号)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及时提交到研究生院,逾期上交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2、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办理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手续。不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擅自组织答辩的,答辩结果视为无效。 

3、学校实行学位论文答辩导师“回避”制度,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允许参加答辩委员会及不担任答辩秘书。 

4、在学位评定工作结束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及时进行全面总结,书面将论文总体学术水平和建议授予学位、暂缓、不同意授予学位的情况报学校学位办。

5、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论文质量监督体系,研究生须签订《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出版发行,接受社会监督。

6、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文中各附件请同学们去相关网站下载



编辑:岳少奇

审核:安小研

官方邮箱:aust_yjsh@163.com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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