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通告】新修订: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匿名评审规定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匿名评审规定》已修订完成,并于1月份印发执行。

现在,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盲审对象:所有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

Q

盲审方式是?

A

1.由研究生院送审

2.由学科委员会送审

所有学位论文都是要送审的哦,只是负责送审的主体不一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研究生院送审

所有申请我校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新增专业或新增学位类型的学位论文;

新导师所指导的首届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提前毕业者的学位论文;

因个人培养环节问题导致延期毕业者的学位论文;

导师上一年度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出现“D”者,或论文内容真实性被质疑属实者,本年度该导师指导的所有学位论文;

专业内所有学位论文连续2年由学科委员会送审者,第3年该专业内的所有学位论文;

导师本人或学科委员会提出,并经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同意,要求由研究生院送审的学位论文;

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学科委员会共同参与随机抽选的学位论文。学历硕士研究生的抽查比例不低于当次学位申请学历生人数的20%。

除研究生院负责送审的学位论文外,其余学位论文由学科委员会负责送审。


送审前须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具体另行通知。

送审份数和专家要求

士学位论文送审3份,硕士学位论文送审2份。

评审专家要求详见文件

盲审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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