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写在前面:

  因为学校网站临时关闭校外访问权限,现将答辩通知转发在本公众号,强烈建议同学们关注公众号收藏本文,以免遗漏相关通知与公告。

  温馨提示:此通知较长,都是纯干货,建议同学们仔细阅读,若实在时间紧张,请移步太长不看版重要时间节点版

其他你可能想知道的在这里:

社会实践报告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管理办法

下面开始是正文:

各位MPA研究生:

  按计划,2018年上半年答辩安排在5月19日。

  学生可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除社会实践的2学分以外,至少达到37分,可申请答辩;若因为课程未修满而学分不达标则不能申请答辩;若课程已修完但系统上未能显示的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

  申请参加答辩的同学,必须于3月18日前提交一份实践报告,发送邮件至shufempa@163.com,(已经提交过的可以不用重复提交),有第二导师的,则需要第二导师发送实践报告至邮箱。具体要求见http://mpa.shufe.edu.cn//show.aspx?info_lb=21&flag=2&info_id=65

另:根据MPA教指委执行委员会决议,MPA的学生论文中应包含外文文献:

1、论文参考文献附录中至少有10篇外文文献

2、论文正文中文献综述部分应有对外文研究文献的综述

未满足以上两条者,将直接驳回要求做较大修改,不能参加预答辩。

 

论文定稿应在3月18日前,由导师发送到MPA论文专用邮箱shufempa@163.com,表示导师同意该同学申请答辩。

论文的文件名格式:学号+学生姓名+学位论文(如2007252001卞佳颖学位论文),请同学们务必按照此文件名格式命名。

  正式论文答辩时间是2018年5月19日,具体分组时间与地点预计将在5月16日发布在MPA网站上。

  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电话:021-65908896  谢老师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凤凰楼101室

 

答辩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论文预答辩

1、中心会在3月19日12:00前把已经收到的论文清单发布在MPA网站上,请同学自行上网查询确认,如果论文已在3月18日前发送而名单中没有,请在3月19日与我们联系,过期不再接受答辩申请。

2、请于3月21日16:00前提交四本到中心办公室,用于评阅与预答辩,封面不要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致谢页和个人简历,

中心会尽快安排进入论文预答辩;

3、预答辩时间为: 3月31日

4、预答辩重大修改后通过以及不通过的同学,则不能进入查重合度及最终答辩环节。预答辩通过后修改过的论文答辩定稿(只接收PDF文件,其他文档概不接收)务必在4月7日17:00前发送到MPA论文专用信箱(可以自己发邮件,抄送导师)。

第二步:论文重合度检测

1、预答辩通过的论文,中心在4月9日 17:00前在MPA网站内公布重合度检测结果。(1)如果在学院组织的诚信检查、论文评阅、答辩或网上公示阶段,发现论文存在抄袭行为,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做以下处理:抄袭超过论文全文15%或存在5000字以上大段未加显著标注的引用等,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延期3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论文答辩;抄袭超过论文全文25%或存在10000字以上未加显著标注的引用等,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延期6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论文答辩;对于抄袭情形特别严重的,如超过论文全文40%以上,将直接取消作者获取学位资格,并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2)论文存在抄袭现象,但情节较轻者,要求申请人较大修改论文处理,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修改后由学院组织进行二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答辩)程序。勒令修改后的论文如果被再次发现存在抄袭现象,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延期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3)网上公示的论文,如果被举报有抄袭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学位,并通知所在用人单位,。

2、每位学生只有重合度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以下流程。

  第三步: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二)

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须于4月11日前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盲抽查。未上网登陆者视为论文抽查不合格,不能申请学位证书。

已经通过查重可以参加答辩的同学,中心会通过邮箱告知盲检号。具体盲检过程请见附件二。

被抽中者请在4月12日17:00前告知MPA中心,并于4月16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盲审论文一本以及“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3份到中心办公室。

盲审结果将于一个月内公布,只有未抽中盲审或抽中并通过了盲审的才能参加答辩。

  第四步:网上申请答辩及答辩材料递交(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1、盲审抽查未中或者抽中盲审并通过者可以参加答辩,请在4月17日—5月7日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论文】模块中的【研究生论文】在答辩中“申请进入”,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随后点击“相关文档下载”,下载:

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doc”(属于哪种类型论文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决定),

②“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xls”,

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doc”,

④“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决议书.doc”;

在【毕业与学位】模块点击“申请学位”,再点击“查看并下载个人学位数据表”下载

⑤“学位基本数据表.xls”;

  注意:由于教学管理系统更新,默认必须先通过开题才能填写答辩情况,如有不能申请答辩的同学把开题内容补充完全并通知中心办公室将开题报告设置完成后再填写答辩内容。

2、请于4月27日前提交四本论文封面不要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致谢页和个人简历,和已经填写完毕并且经导师和本人签过名的答辩材料到MPA中心。

3、以上各项都完成的同学,MPA中心会安排参加答辩。

  第五步:申请答辩论文送专家评审

  可以参加答辩的纸质版论文在答辩前会被送交两位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1、若两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未通过,则论文不能参加答辩;

2、若有一位专家评审意见为通过,一位为未通过,则在导师与本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可再送一位专家予以评审。如评审意见为通过,则该论文可参加答辩,如依旧为未通过,则该论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第六步:网上提交论文终稿

  答辩通过的同学必须在答辩结束一周内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在教学管理系统提交论文终稿后,需请导师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方可领取证书。(如果论文终稿系统暂未开放,则需等几天)

  第七步:提交论文最终稿

  答辩通过的同学,请在5月29日前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稿PDF版发至MPA论文专用邮箱。并向中心递交4本论文,作为论文最终稿,应包含个人及导师完整信息。

 

附件一:论文及答辩材料相关工作

  (一)论文排版及打印

1、请按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793规定格式编排论文,如不符合要求,中心不能接受答辩申请。

2、抽中盲审的同学在打印论文时应多提交一本论文用于盲审,封面不要有个人及指导教师信息,致谢与个人简历都不要有出现个人及导师名字。

3、在学习期间有论文发表的同学,请在提交论文与相关表格时把论文复印件一并带来。

4、论文可以自己打印,注意排版及印刷请严格按照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793的要求,或者也可以到中心委托的文印社(湘安文印),委托排版及印刷。

  湘安文印联系方式:

  电话:021-65910383

       Email:  zengxlan826@163.com

       QQ:   331876156

  地址:政立路800号

  账号:100114860902482330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川支行

  户名:上海市杨浦区湘安文印社

  与文印社联系时,请注明是上海财经大学MPA中心学生并告知学号,论文制作费由个人直接付给文印社,论文打印完成后由文印社统一送到中心。

  注意,请尽量提前于截至日期前将论文发送至文印社,以便有时间印刷和装订。

  (二)答辩材料

1、相关表格要求:

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2份:学生本人填写学位论文自评表;

②“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学生本人填写1、申请书和2、硕士学位申请人学习情况汇报,贴一寸照片;请导师填写3、导师、院(系所)对申请人申请学位的意见;

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3份:学生填写好姓名及论文题目;

④“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决议书”1份:学生本人签名,填写基本信息

⑤“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学生填好信息,贴好一寸照片。

  另外,抽中盲审的同学还需递交“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3份,在抽查盲审的网站里下载),需要本人签名、导师签名。

2、递交方法:

  请务必把相关所有已填写完整并已签名的表格于4月27日17:00前提交到MPA中心办公室。如未按期提交,将无法安排答辩。

  注意:“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表格及盲审表需导师签字。

 

附件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注意事项

  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须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盲抽查,未上网登陆者视论文抽查不合格。

1、论文抽检

  已经通过预答辩、查重并且可以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中心将盲检号发至 每位同学的邮箱,由本人上网进行抽检。论文双盲抽检登录网站: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shec.edu.cn; 非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edu.sh.cn。

  盲审被抽中者请于4月12日前电话或email告知MPA教育中心

  电话:021-65908896      Email:shufempa@163.com

2、论文送审

  被抽中者,须进入“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shec.edu.cn;非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edu.sh.cn”下载“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下载打印并填写共3份,本人和导师都必须签名),表格和一本打印好的盲审论文(没有个人信息及导师信息)必须在4月16日前交到MPA中心,MPA中心代向研究生院递交相关盲审材料。

3、结果查询

  论文被送检者可在论文送审后一个月内登陆盲审网站,输入盲审编号或者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评审结果,盲审通过者才允许参加答辩。

 

附件三:学位证书照片

  此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请同学于答辩前尽早拍摄好,以免影响取得学位证书,如果之前在学校集体拍摄时参加过,可以不用再次拍摄。

  如有同学未在学校参加过统一的学位照拍摄,请在答辩前,前往上海各高校指定数码馆拍摄学位证书专用照片,以免耽误学位证书的制作。拍照时务必着正装,带好身份证、学生证和现金15元。

  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2009室(近中山西路)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468283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