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及总结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及总结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组织工作
  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各学院参照《广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参考标准》(请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中的第13部分),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标准及工作方案。各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遴选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教师3至5人组成;答辩小组由3位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组成,组长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答辩学生一般不能在自己导师所在的小组内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一般安排在5月中下旬进行。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具体答辩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不限定在双休日内完成。各学院应在5月30日(第15周星期二)之前完成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影响毕业资格审查。
  各学院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包括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要求及标准、答辩小组及分工情况和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和《广州商学院  专业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请见附件2)请于4月14日(第8周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
  二、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及答辩资格审查
  1.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格式和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符合要求,指导教师才能推荐其参加答辩。
  2.答辩之前,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严格把关。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违反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相关规定;
  (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中无学生签名;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评定成绩不合格;
  (5)毕业论文(设计)存在作假行为;
  (6)其他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作假行为,按照《广州商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广商研字〔2015〕1号)处理。论文相似性原则上不超过30%,每篇毕业论文务必附上“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随机抽查。
  三、答辩过程管理
  1.答辩之前,应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提前提交给答辩小组审阅;对不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答辩小组有责任向答辩委员会建议取消其答辩资格。
  2.答辩时,每个学生就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背景和目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关键性理论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构架等方面进行扼要阐述,然后由答辩小组向每位答辩学生提出问题。每个答辩小组应指派记录员对提出的问题和学生回答问题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一般不少于3个。答辩时的提问内容不应超出教学和指导范围要求。公开答辩的学生一般需制作PPT进行答辩。
  3.答辩结束之后,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水平和答辩表现,经评议后填写评语,确定每个学生的答辩成绩。
  4.对没有达到答辩标准的毕业论文(设计),经答辩委员会审议同意,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毕后,各学院可统一组织参加第2次答辩。
  四、论文(设计)提交及成绩评定
  1.目前学校教务系统采用多机同时运行模式,毕业班学生上传的论文分散在不同的服务器,给各位老师查询下载造成不便。经与网络中心相关技术员沟通后,为保证数据的同步,4月5日(第7周星期三)~5月30日(第15周星期二)定为学生提交论文资料时间,期间采用单机运行模式。为了避免学生提交论文资料时间过于集中,影响教务系统正常运行,要求各学院学生务必于4月30日(第11周星期日)之前上传周志、开题报告、初稿,5月份只上传最终定稿。请各学院学生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的时间提交论文(设计)资料。
  2.答辩结束之后,要及时做好成绩评定工作。各学院应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工作。
  3.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应按要求装订,设计类、软件类作品等应刻录光盘,一并上交各学院存档。
  4.若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各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负责处理申诉问题并做出处理决定。
  五、毕业论文(设计)评优与总结
  1.各学院以不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总数5%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填写《广州商学院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请见附件3),并提交“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纸质版1份。各学院以不超过指导教师总数10%的比例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教师填写《广州商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请见附件4)。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在同等条件之下向“应用型”论文(设计)倾斜。
  2.各学院填写《广州商学院     学院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请见附件5)、《广州商学院     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请见附件6),并将以上2份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6日(第16周星期二)之前报送教务处。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参评。
  3.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复评,经公示后正式公布评优结果,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评优工作结束之后,应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凝练亮点,总结经验。按专业填写《广州商学院    专业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请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中的第5部分)、《广州商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数据汇总表》(请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中的第6部分),并于6月16日(第17周星期五)之前将上述2份汇总表电子版、《广州商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请见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朱向福;联系电话:82878483、8508(内线);办公室:行政楼2楼210室。
 
  附件:
  1.广州商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2.广州商学院    专业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3.广州商学院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4.广州商学院2017届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5.广州商学院   学院(系)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6.广州商学院    学院(系)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7.广州商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附件下载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