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各学院、学科及2015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现将2015年春季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各学科的导师及研究生,并请各学科、导师及研究生按照要求的进度合理安排答辩进程。

1
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22日

凡是计划在2015年春季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3月22日24:00前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只有在网上提交了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

凡是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均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除需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上交研究生工作部孙老师(主楼206)审批。
2
答辩资格初审时间:3月23日—4月1日

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在网上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此次答辩申请无效。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各学院需携带全部任课教师课程成绩单、公共课、专业课试卷及培养环节材料到主楼207赛老师处审核培养环节、成绩和学分。
3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3月9日—4月1日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由各学院统一部署、各学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两天通知本学院的研究生督导员。

参加预答辩的专家人数需达到该学科在岗教授人数的2/3以上方为有效,以预答辩委员无记名填写《预答辩评价表》和《预答辩表决票》的方式来确定预答辩是否通过。

预答辩秘书需要填写《预答辩记录表》,且应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预答辩环节仅限于当次有效。预答辩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
4
答辩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时间:4月2日—4月8日

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各学院受理,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受理。

为了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注意安排好论文进度,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现场办理答辩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收录证明)(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答辩审核表、答辩申请表、成绩单(一式两份)
5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间:4月9日—4月15日

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待现场审核材料通过后,研究生需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用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后,才能提交隐名送审的学位论文。

6
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的时间:4月16日—4月30日

所有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并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送审。

申请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


正常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将各按30%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将在3月底组织各学院进行抽取(具体流程参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隐名送审评阅办法》执行),届时将及时通知各学院抽取结果,并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位动态下进行公布。


鼓励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取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

所有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由各学院负责送审。

所有送审的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都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待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后,才能提交正式送审的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人员)需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份(用于论文预审)到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主楼212),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印刷与装订,同时将相同版本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预审环节。

隐名送审的硕士研究生只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非隐名送审的硕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纸质版3份提交到各学院,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学位论文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至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由各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预审、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7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时间:5月1日—5月3日

全部博士学位论文在隐名送审前由学校学位论文预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集中预先审查,审查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

具体办法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实施办法》(北林校发[2013]2号)执行。


请全体博士研究生注意:


4月30日前如未提交送审论文而错过了论文预审时间的博士研究生将不能进入本期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8
学位论文送审环节时间:5月4日—6月3日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3位校外同行专家;论文送审中有两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如有一篇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论文修改后可增聘两名评阅人,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申请人下次提交答辩申请的时间至少在半年以后。


隐名送审的硕士研究生由学院采用远程网络评审系统隐名送审3位专家,其中至少1位校外同行专家。

非隐名送审的硕士研究生由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组织论文送审3位专家。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院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2位专家。
9
正式答辩的时间: 5月24日—6月23日

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的学院或学科负责。

具体要求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答辩时间地点应在答辩前一周上报学院备案,学院通知督导。
10

答辩材料和数据上报时间:6月24日—6月29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7月2日左右举行,请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会安排在6月26日左右举行。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人员的答辩材料请各学院答辩秘书6月24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并在系统中打印上报汇总结果,同学位评定分委会其他纸质材料一起于6月29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
11

其它注意事项:

1)春、秋季均可受理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人员的答辩工作;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决定安排春季、秋季或春秋季均可受理。

2)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需提前与学位管理处唐老师联系,由唐老师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到信息管理系统中,再由学生本人登陆系统完成答辩申请及后续相关程序。
3)各环节具体咨询如下:

①培养环节、成绩审核查询: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人员、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成绩的查询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初审问题咨询电话:62336041赛老师,主楼207

②缴费审核查询: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审核在答辩资格初审时间后如果发现学费审核未通过者可电话核实;查询电话:62338264徐老师,主楼209;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缴费审核请与各学院联系或在答辩资格初审时间后带相关收据在主楼220找徐老师核实。

③答辩申请咨询:

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咨询可以联系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人员答辩申请可以咨询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唐老师,联系电话62338234,主楼212

4)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使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使用“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答辩申请及查询工作。

5)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研究生学位栏目,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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