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科、导师及2017年秋季毕业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7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度,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17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科及研究生认真阅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答辩环节: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2017911-20

凡是计划在2017年秋季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9202400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只有在网上提交了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除需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还需920前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申请表导师和学科签字并附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论文接收函复印件。延期的博士、留学生申请答辩后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单独报备。

2、培养环节提交和自查:923日前

请研究生对照培养方案自行审查个人环节完成情况,提早缴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提前在系统中自查培养环节和学分是否齐全,如有环节缺欠,请于923日前补齐至林业楼421

学院对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此次答辩申请无效。培养环节审核通过后,各位同学需在系统中选择答辩秘书,答辩秘书一般由导师指定。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 108日前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由各学科统一组织安排,并提前两天将时间地点通知本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参加预答辩的专家人数需达到该学科在岗教授人数的2/3以上方为有效,以预答辩委员无记名填写《预答辩评价表》和《预答辩表决票》的方式来确定预答辩是否通过。预答辩秘书需要填写《预答辩记录表》,且应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预答辩环节仅限于当次有效。预答辩材料请预答辩秘书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主楼212)。

博士研究生自预答辩以后所有环节和手续直接由研究生院受理,硕士(含全日制和在职)继续由学院受理。

4、答辩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时间:1013日前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申请材料请于1013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主楼212;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申请材料于1013日当天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院,过期一律不再受理。届时会发详细通知。

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有封面目录和正文全文。已接收未正式见刊的论文需提供期刊编辑部盖章有效、导师签字确认的论文接收函原件)(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答辩审核表、答辩申请表、盖红章的成绩单一式两份、纸质版论文一本(用于检查论文格式)。

注意:凭接收函先答辩的同学,在领取学位证时,见刊论文必须与之前提交的接收函的期刊、论文题目一致,方视为有效。否则不予领取。

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见附件。

5、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论文隐名送审时间:1016日前

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待现场审核材料通过后,研究生于1016上午8:00前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用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和隐名送审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提交时请注意:

1)本次提交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版本即为送审版本,无需重复提交,提交格式应按照隐名送审要求提交。

2)若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全文和段落复制比均小于10%),则论文直接进行隐名送审;若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例超过30%,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半年后重新申请;若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例在10%-30%,学生填写《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导师签字同意后于1020日前提交至林业楼421。如导师认定检测后的论文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需要重新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再次检测结果全文和段落复制比均小于10%,论文直接进行隐名送审,再次检测结果如全文复制比例在10%-30%,学生须再次填写《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导师签字同意后直接进行送审;若再次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例超过30%,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3)学术不端检测时需要检测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严格按照格式编写,如标点等符号采用手动编写的,可能产生重复率,建议使用中国知网或notexpress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

4)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人员)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排版,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同时,交一份同版本的纸质版学位论文(用于论文预审)到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主楼212),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印刷与装订。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学位论文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预审、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6、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时间:111—115

     全部博士学位论文在隐名送审前由学校学位论文预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集中预先审查,审查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具体办法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实施办法》(北林校发[2013]2号)执行。

请全体博士研究生注意:

111日前如未提交送审论文而错过了论文预审时间的博士研究生将不能进入本期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7、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环节时间:1022—1122

硕士研究生由学院采用远程网络评审系统隐名送审3位专家,其中至少1位校外同行专家。论文送审中有两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论文修改后可增聘1名评阅人,如再次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申请人下次提交答辩申请的时间至少在半年以后。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3位校外同行专家,送审时间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论文送审中有两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论文修改后可增聘两名评阅人,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申请人下次提交答辩申请的时间至少在半年以后。

8、正式答辩的时间: 1123—1215

各学科统一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答辩,其中林业硕士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其他专业硕士在所在学科进行。请各位答辩秘书于正式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成员审批表和答辩时间、地点、参加答辩人员名单提交到林业楼421,答辩成员审批表经学院审批合格后,才能组织答辩。

答辩后请答辩秘书于1217日前将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人员的答辩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将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答辩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1227日左右举行,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会安排在1220日左右举行。

9、其它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需提前与学位管理处赵老师(62338234)联系,由赵老师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到信息管理系统中,再由学生本人登陆系统完成答辩申请及后续相关程序。

2)具体环节负责人如下:

培养环节、成绩查询电话:62336354章老师,林业楼421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审核在答辩资格初审时间后如果发现学费审核未通过者可电话核实。查询电话:62338264徐老师,主楼217

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可以咨询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张老师(主楼212),联系电话62336359;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人员答辩申请可以咨询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赵老师(主楼212),联系电话62338234

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联系电话:62336354章老师,林业楼421

3)本通知为答辩的整体通知,每一个阶段的答辩工作都会再拟详细的通知,放在林学院人才培养栏目。关于答辩的通知硕士请以林学院发布的为准。关于培养、答辩的一般规定在林学院下载专区都可以找到,其他问题会尽量都在通知里写清楚。请及时留意林学院主页下的人才培养栏目。请大家一定要养成认真阅读通知的好习惯!


4)各项答辩重要通知、办事流程查询也会在微信公众号林业楼421”发布,便于同学们及时查收,可搜索lxyyjs421,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