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关于我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请、撰写的通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6月衔接、实践、10月国考成绩等各项自学考试成绩预计于11月30日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2017年撰写毕业论文,具体安排可查看各专业毕业论文申请、撰写流程。

一、申请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8日,其中12月6日发布审核结果通知,各申请考生应及时登录查询和缴费,错过时间将不再补办。

二、毕业论文申请条件

  1、法律专业:截止2016年10月份考试,已修完大部分本科教学计划课程(通过11门课程)的;已缴纳完两年助学班学费。

2、监所管理专业:截止2016年10月份考试,已修完大部分本科教学计划课程(通过11门课程)的;学费已缴清。

3、:截止2016年10月份考试,已通过本科教学计划10门课程考试课程的

三、注意事项:

1、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各个工作时间环节要求严格,请各位考生按照时限完成各项工作;

2、考生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照相关要求或时限完成后续环节的,本次报名作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下次需重新申请、缴费。

申请毕业论文撰写可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申请报名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