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 进行“查重”检测的通知

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

进行“查重”检测的通知


各院(系):

为保证我校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为导师服务、协助导师把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学位办决定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我校2017年秋季准备参加答辩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全面检测。

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文检测范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职教师、高校教师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2017年9月15日前,学位办抽查到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院(系)安排专人负责将其学位论文的word文档汇总后,用U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各地教学点则由负责教学的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院(系)安排专人负责)。

未被抽查到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论文,在学院、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送审5日前,由学院或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将其论文的word文档汇总后,用U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

二、论文提交要求

1.所提交电子版论文的格式应为word文档,内容仅包括论文的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为保证检测资源的有效使用,提高系统的检测效率,检测系统要求必须删除word文档中的图片、表格,文档的大小通常应小于1M。

2.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_学院_专业.doc”,如“212009001 _李明_经济学院_金融学.doc”。同等学力学员的学号用“同等学力”代替。“_”必须使用英文半角字符。为提高检测速度,请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命名文件。

3.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请在最后的“参考文献”部分全面列出正文所引用的文献、书籍或报告等资料。

4.研究生和导师需确认学位论文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并对所提交论文的真实性负责。

5.每位研究生只有一次“查重”检测机会,不经学位办“查重”检测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三、论文处理流程

1.学位论文检测完毕后,学位办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检测结果(包括文字复制比等信息)返给各院系研究生秘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检测结果(包括文字复制比等信息)返给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或院(系)负责人。由研究生秘书将结果通知全日制研究生本人,由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或院(系)负责人将检测结果告知非全日制研究生本人。

2.文字复制比<10%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介于10%~30%之间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提供检测报告单,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

3.文字复制比<30%的论文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4.在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需将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校图书馆,之后学位办将对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见附件)第三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学位办不接受研究生个人上报的电子版论文。

四、学术不端问责

对提交论文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附件1. 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

2.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2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及下载查重检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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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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