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4月高自考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关于20154月高自考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全体高自考考生:

按照天津市自考委关于毕业论文答辩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现定于20154月进行自考各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交论文要求:

请所有参加20154月高自考交通运输(民航运输)、航空维修工程管理、机场管理专业做毕业论文的学员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论文定稿(电子版)请在201548日前发给指导老师,将定稿(纸质版)交指导教师填写评阅记录并给出评阅成绩(附件二、附件三),创见性声明需导师签字

论文格式以中国民航大学2010年论文模板为准,没有指导教师签字或考核不合格、论文格式不合格均不能参加答辩。答辩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答辩者需重新报名。

二、报到时间:

参加答辩的本、外地的学员务必于答辩前到继续教育学院报到登记,同时将指导教师给出评阅成绩的论文定稿(纸制)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不需要装订)。联系电话:022-24092555 马老师

三、答辩时间安排:

专业

答辩时间

人数

答辩地点

准备教室

航空维修工程管理(机电)

410 830

66

北教14-S401

北教14-S402

北教14S414

航空维修工程管理(电子)

410 8:30

8

北教14-N301

北教14-N202

民航运输

410 830

35

北教14-N408

北教14-N409

机场管理

41013:00

22

北教14-N303

北教14-N304

四、答辩流程

1、在2015年4月8日之前,将导师签好字的纸质版论文交到教务科;

2、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准备教室集合,点名后按照名单上的顺序进行答辩(名单会在答辩当天公布);

3、每人答辩时间在20分钟左右,其中针对论文核心内容自述10分钟,答辩组提问10分钟;

4、答辩后3日内将按照答辩组意见修改后的论文(外文、中文翻译、5个附件)进行装订连同电子版(光盘)交到204室。(装订在民航大学印刷厂)

5、不参加答辩者再次报名需间隔一年。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