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论文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南航经管院教育培训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申请学位(博士、硕士、工程硕士)的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必须经过查重,查重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第三条 检测对象: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所有专业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包括MBA、工程硕士、MPAcc、MF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所有专业。
第四条 学位论文由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提交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检测,检测后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检测结果。
1.论文提交方式: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需向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论文内容中隐去作者本人和指导教师的姓名。
2.文件名为:学号+姓名.doc;
3.送检时间:在论文送审前一周提交至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
第五条 检测采用万方数据库对研究生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检测范围覆盖全文。检测后采取的措施如下:
论文重复率<20%时,可以直接进入送审环节;
20%≤学位论文重复率<50%时,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一个月后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检查;
50%≤学位论文重复率≤75%时,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6个月后方可申请论文复检;
学位论文重复率>75%时,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1年后方可申请论文复检,并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
第六条 送审
对查重符合标准的论文,由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统一印刷,送审。
南航经管学院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