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培训中心论文相似度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论文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南航经管院教育培训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申请学位(博士、硕士、工程硕士)的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必须经过查重,查重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第三条  检测对象: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所有专业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包括MBA、工程硕士、MPAcc、MF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所有专业。

第四条  学位论文由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提交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检测,检测后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检测结果。

1.论文提交方式: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需向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论文内容中隐去作者本人和指导教师的姓名。

2.文件名为:学号+姓名.doc;

3.送检时间:在论文送审前一周提交至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

第五条  检测采用万方数据库对研究生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检测范围覆盖全文。检测后采取的措施如下:

  论文重复率<20%时,可以直接进入送审环节;

   20%≤学位论文重复率<50%时,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一个月后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检查;

   50%≤学位论文重复率≤75%时,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6个月后方可申请论文复检;

   学位论文重复率>75%时,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1年后方可申请论文复检,并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

第六条  送审

对查重符合标准的论文,由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统一印刷,送审。

     南航经管学院教育培训中心(MBA教育中心)

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