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关于学术论文申请“快速通道”发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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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尽快反映我国精神医学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和临床经验,本刊 2017 年开辟了发表优秀学术论文的“快速通道”,以使具有 创新性内容的学术论文尽早、尽快发表。


申请学术论文进入“快速通道”的要求:(1)凡内容涉及重大创新和国内首创的基础和临床方面的论文,均可申请进入“快速通道”;(2)作者本人提出进入“快速通道”的创新性书面说明;(3)作者提供国内外数据库的查新报告;(4)作者提供两位同行知名专家(作者所在单位的专家和作者的导师应回避)的推荐信,推荐信内容应包括学术论文为“最新”“首创”及申请快速发表的理由;(5)作者提供申请快速发表论文的作者署名无争议、发明权(即首创权)无争议的证明;(6)作者提供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在投稿网站下载)并支付“快速通道”审稿费 400 元。


凡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且获准进入“快速通道”的论文,将由本刊编委会总编辑、相关专业编委共同审议决定是否刊登,如编委会审查后同意论文发表,该论文于获准进入“快速通道”后 4~5 个月内刊出。对于未能通过审查的论文,将按照普通稿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