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各2018届毕业博士生: 

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在博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两个月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请各专业将预答辩的具体安排在院内网上发布,并告知教育处。

附:《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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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一、在博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两个月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凡未参加预答辩者,不得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预答辩小组应事先审阅学位论文和开题报告以及专家开题论证意见等。

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院(部、所、中心)负责组织,预答辩小组由学位申请人的导师、指导小组成员以及本学科、相关学科的专家3或5人组成,其中应有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专家。

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小组负责人主持。学位申请人除介绍学位论文内容外,还应重点介绍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及关键性结论。导师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预答辩小组应结合开题报告等,对学位论文进行提问,要求申请人予以答辩,从而对其学位论文工作量、创新性、立论依据、学术水平等作出评价。预答辩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凡学位论文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需附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的书面说明。预答辩“合格”或“基本合格”者,亦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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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处

          2018.2.7